
9月12日晚,第四期“春城律舟·青年律师菁英训练营”开展刑辩律师执业技巧与职业成长相关话题夜聊。活动由昆明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炜衡(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武广轶律师主持,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会长钱列阳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桂客学院院长刘桂明受邀参加。不同于白天的集中授课,夜聊以主持访谈、嘉宾对谈和学员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展开,从表达能力、辩护策略谈到专业选择与职业成长,在轻松开放的交流中碰撞出诸多实务思考。
一、从会说到会想,让表达真正抵达问题核心

律师以语言为重要工作工具,如何形成有效表达,成为夜聊首先展开的话题。
刘桂明院长以自身经历谈到,自己并非天生善于表达,从不敢说话到主动创造与人交流的机会,口才的改变源于一次次主动走出舒适区。徐宗新主任则从长期实践出发,强调表达能力仍是律师不可忽视的基本功,真正成熟的表达应当能够提纲挈领、直指要害。
钱列阳主任进一步将口才落回思维本身。他以机枪扫射与狙击手作比,指出律师表达并非越多越好,关键在于打得准。说法的背后是想法,只有先把复杂问题提炼清楚、找到真正的关节点,才能用最简洁的语言点透问题。对青年律师而言,训练表达,本质上也是训练分析、判断和提炼能力。
二、在“是非”与“效果”之间,寻找真正有效的辩护策略

围绕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应当如何选择辩护路径,三位嘉宾从不同角度展开讨论。
徐宗新主任结合实务场景指出,辩护策略不能机械化处理:如果律师与当事人均认可有罪,没有必要为了形式上的“独立”强行提出无罪意见;但当律师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案件确有无罪空间时,则应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慎表达,并根据共同犯罪、认罪认罚等具体情形设计更有层次的辩护方案。刘桂明院长则提醒,刑事辩护中的策略选择还应关注案件发展的“前后”——重要证据出现前后、程序节点前后、庭审前后,都可能影响辩护方式,同时还要考虑实际办案效果。
钱列阳主任将这一问题概括为“是非”与“好坏”的关系:律师首先面对的是法律上的“是非”,而当事人更加关注结果上的“好坏”。有效辩护需要理解当事人对现实结果的考量,但法律人对于事实、证据和法理的专业判断同样不能丢失。即使意见最终未被采纳,也应当努力使辩护意见经得起时间、法治和职业良知的检验。

三、找到自己的“木纹”,在长期主义中完成职业成长
夜聊的讨论随后延伸至青年律师如何选择专业方向、完成职业身份转换。徐宗新主任建议,有志于进入刑辩领域的律师,应首先建立系统化的基本技能框架,再通过持续办案和学习逐步走向专业化。刘桂明院长则以自身经历分享了不断学习、持续拓展职业边界的体会,鼓励青年律师保持开放的学习状态。武广轶律师则从青年律师如何建立职业影响力的角度,提出“超出期待、形成影响”八个字。她结合自己曾在检察机关工作的经历谈到,真正能够给办案人员留下深刻印象的律师,往往不是简单完成规定动作,而是在谈吐举止、沟通方式、辩护方案乃至每一份法律文书中,都能够提供超出对方预期的专业价值。即使某一次辩护意见没有被采纳,这些积累仍会转化为办案人员对律师专业能力的认可。青年律师应当在一个个案件中持续“超出期待”,最终将专业、经验和口碑沉淀为稳定的职业影响力。
钱列阳主任更强调职业选择与个人禀赋之间的匹配。他将每个人比作一块有着自身“木纹”的木材,只有顺着木纹雕刻,才能既坚固又成器。无论选择刑辩、民商事、非诉业务还是管理岗位,都应尊重自己的兴趣和性格,而不是单纯被荣誉和收益牵引。对于从公检法监等体制内岗位转入律师行业的人,他还特别指出,真正需要完成的首先是职业心态的转变——从公权力本位转向法律服务和私权利保护的立场。

夜聊临近结束,钱列阳主任再次以白天授课时的寄语与青年律师共勉:“心平气和地做一个刑辩律师。” 从表达、策略到选择与心态,这场跨越经验与代际的对话,也为青年律师理解刑辩职业、寻找自己的专业道路提供了更加立体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