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钱列阳律师受邀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开展专题授课,结合自身从警、执业的丰富经历,围绕“执法规范化”核心,深入探讨警察执法的职责边界、社会使命与温度,为在场公安系统学员带来了一场兼具实务价值与人文思考的课程。
课程开始,钱列阳律师结合多个真实执法案例,剖析当前基层执法中的痛点与改进方向。他强调,警察执法既要守住“力度”的底线,做到到位不越位、严格不机械,更要兼具“温度”与“厚度”,懂得换位思考。在谈及霸占私人车位、网约车乘客赖车、城管没收市民板凳等典型案例时,他指出,警察不仅是法定职责的履行者,更是社会矛盾的“兜底者”——老百姓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想到报警,源于对警察的信任,执法不能仅停留在“程序合规”的60分,更要追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90分。“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他直言,面对民间纠纷,若仅以“归法院管”“按程序来”推诿,极易激化矛盾,基层民警应主动靠前,利用信息资源、执法权威及时化解问题,而非坐等矛盾升级。
针对执法规范化的具体要求,钱列阳律师指出,执法细节直接影响公信力。他以警察执法时未规范佩戴警号、无法清晰援引法条等案例为例,提醒学员“执法水平的不规范,是引发百姓不满的重要原因”。同时,他也分享了正面范例:北京交警执法时先明确法律立场,再以平等身份劝诫当事人,既守住执法原则,又给对方尊严;天津一位女便衣警察救助摔倒老人反被讹诈,最终依法追究对方责任并将赔偿金捐赠,既彰显法律刚性,又体现人文关怀,这些都是“有力度、有温度”的执法典范。

课程中,钱列阳律师还结合骗取贷款罪、传销犯罪等法律适用问题,强调公安法治部门要紧跟国家刑事政策导向。“保护民营企业、维护社会稳定是政策核心”,他表示,执法不能僵化套用法条,要理解政策背后的社会考量,比如骗取贷款罪从“行为犯”到“结果犯”的调整,体现了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基层执法应及时适配,避免无效执法。此外,他还提醒学员,证据审查是执法的关键,尤其是价格鉴定等环节,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避免因鉴定过程不规范影响案件办理。
结合多起亲办案件,钱列阳律师系统讲解了价格鉴定的核心方法及实践误区。他指出,价格鉴定包含成本重置法、收益预期法、专家咨询法、市场法等多种路径,不同标的需匹配适配方法,但实践中价格鉴定文本往往机械套用市场法,却未严格落实“选取三个及以上类似交易对象”的核心要求,凸显了“鉴定方法不恰当、鉴定过程不规范”的普遍问题。

在立法本意的解读环节,钱列阳律师强调,执法办案不能仅看表面行为,更要回归立法初衷。以串通投标罪为例,某房地产老板按县长要求建桥后补走招投标程序,虽形式上符合串标特征,但无实际受害人、未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核心问题实为行政机关未依法行政,而非企业故意串标。他还指出,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设立,本质是保障公民人身权利这一宪法核心要求,即便可能让部分有罪者逃脱,也要将冤枉好人的风险降至最低;刑事诉讼法中“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可免于强制出庭作证”的规定,更是法治人文精神的重要体现。
针对执法实操中的常见错误,钱列阳律师直言,执法记录仪应开未开、笔录制作存在“同时多地做笔录”“粘贴复制”“未体现当事人语言特征”等问题,以及提训时泄露工作、私人信息等细节,都可能成为案件办理的隐患。此外,他还提醒学员关注新型犯罪挑战:金融犯罪呈现“低贪婪、高隐蔽”特征,犯罪分子借助科技手段小额多次作案,发现和侦破难度极大;部分被害人甚至利用报案程序打击商业竞争对手,需警惕公权力被滥用。
课程最后,钱列阳律师呼吁在场执法人员坚持规范化、人性化执法,摒弃机械执法、怨气执法,以化解矛盾为核心目标。他引用犹太法典中的话语寄语学员:“有耐心容忍不能改变的事情,有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有智慧区分二者”,倡导执法者提升思维维度,读懂立法本意,守住法治底线,让执法行为真正契合公平正义的核心要求。基层民警身处执法一线,既要守住法律的“金刚手”,也要常怀体恤民生的“菩提心”,在规范执法的同时,兼顾社会疾苦与百姓期待,真正诠释“人民警察为人民”的使命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