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时代能动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第九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在天津大学成功举行

2023-11-27

(通讯员 郭金石 摄影 徐墨涵)2023年11月25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九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在天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来自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律所、高校科研单位的代表等百余人齐聚一堂,共同研讨“以新时代能动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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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党委常委、党委宣传部部长杨欢致辞。他指出,此次会议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基础上,深入探讨新时代能动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议题,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意义。杨欢肯定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发展成绩,指出自2015年起,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已连续举办九届,成为产生重大影响的品牌论坛。希望各位学者通过学术交流和思维碰撞形成丰硕成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能动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陈志远指出,能动司法是对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继承发展,是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具体体现。在刑事审判中,人民法院必须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对导致犯罪易发多发的社会问题提出治理建议。对涉案较多的人群采取有针对性的社会管理和服务措施,对涉案企业坚持末端治理和前端治理有机结合。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在配合中制约,在制约中配合,共同让问题企业脱胎换骨,促进营商环境越来越好。在民事审判中,人民法院必须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必须把案结事了、依法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目标,切实解决好一案结多案生的问题。在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必须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要支持促进政府加强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在行政程序环节化解矛盾纠纷,携手检察机关推动解决社会公共利益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衔接联动机制,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司法理念落实到行政执法和司法各个环节。坚持能动司法,人民法院必须严格依法履职,抓实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统领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以开展审判工作的效果来检验政治建设的效果。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丁学君致辞。他指出,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就案办案的机械司法理念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这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要求。他介绍了天津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坚持把能动司法贯穿审判工作始终,依法履职尽责,创新思路,努力以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举措。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军致辞。他指出,天津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目标,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制定实施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全面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构建完善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格局,各项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未来天津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探索推动检校合作的理念模式全面创新,研究细化合作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法学院校的支持力度,深化协同育人,加强人员双向交流,进一步提升检校合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均衡性,推动法治教育与检察实务相互融合,共同为我国法治工作现代化贡献力量。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讲席教授主持开幕式并介绍第九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征文获奖情况。经评审,本届论坛征文共确定一等奖6篇、二等奖25篇、三等奖40篇,优秀奖110篇。

围绕“以新时代能动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近二十位专家学者展开研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指出,用消极性和被动性表述司法的特性与规律与我们新时代所追求的司法模式不尽协调,司法机关应开展一些能动的司法,恪守司法的中立性,遵循司法规律和特性,实现司法效能的最大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信息部副主任倪娜认为,检察机关应准确把握中国式刑事检察现代化的要求,在党的领导下推动刑事检察创新发展,积极回应大局需求、人民关切和法治需要,以新时代能动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天津大学卓越教授张恒山认为,能动司法应当是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遵循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这一宪法原则的前提下,完善思维方式、提升道德、政治、业务能力,在更高水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观念。

孙佑海教授围绕环境能动司法主题,针对生态环境领域能动司法的类型、重点和难点展开阐述,认为在环境民事能动司法、环境行政诉讼能动司法与环境刑事能动司法中,我国司法机关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合力,有效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水平。司法机关要恪守相应的程序要求,坚守司法边界,推动新时代环境能动司法的创新式发展,建立环境多元纠纷的解决机制,构建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能动司法的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

主题报告环节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主持。

在分论坛上,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文艳,中国行为法学会研究部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义,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越,钱列阳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郭小冬,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主任高洁,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学会副会长、江苏警官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江苏公共安全研究院副院长薛宏伟,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办公室主任滕艳军,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乔溪,云账户(天津)共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高级分析师魏帅,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理事刘海安,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天津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田源先后发言和评议。分论坛由北京安理(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纪雪峰,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健教授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