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25日下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钱列阳律师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该校警务执法规范教研室特聘讲师身份,为来自京津冀地区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做《从辩护律师视角看执法规范化》授课。

钱列阳主任以辩护律师的独特视角,围绕执法规范化主题,从社会面向和专业面向展开系统讲解。课程内容涵盖执法理念、司法实务、证据审查等多个维度,结合典型案例对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为学员们理解新时代执法规范化要求提供了专业视角,对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具有积极意义,引发在场学员们的强烈共鸣与思考。

执法的三重境界:力度、厚度与温度

钱列阳主任开宗明义指出,执法不仅是技术的执行,更是艺术的平衡。他强调执法应具备三个维度:力度上要到位不越位,厚度上严格执法不等于机械执法,温度上则应融入人之常情。他提到“e租宝”案件中有老人因养老钱损失而自杀的案例,指出执法者若能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多一些情商与温度,或许能避免悲剧发生。他进一步指出,执法规范化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其根本在于“化解矛盾、稳定社会”。尤其是在基层执法中,民警应当及时制止、纠正辅警、城管等人员可能存在的权力滥用,守住执法公正的底线。
回归立法本心:执法者的初心使命
在谈到执法理念时,钱列阳主任特别强调要深刻理解立法本意。他以串通投标罪为例指出,该罪的立法本意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但在实际执法中,有时会出现虽然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实质上却并未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执法者应当回归立法初心,从实质层面判断行为的危害性。
在解读刑讯逼供罪时,他表示该罪的设立体现了宪法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是上位法对下位法的约束。虽然实践中可能存在"不打不招"的现实困境,但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必须排除,这是法治必须付出的代价。他提醒学员,执法者不仅要熟悉法条,更要理解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避免陷入机械执法的误区。
司法鉴定的专业陷阱与证据突围
在讲到司法鉴定时,现场民警纷纷举起手机拍摄幻灯片,显示这一内容引起了高度重视。钱列阳主任指出,律师特别关注司法鉴定,因为鉴定结论往往直接决定罪与非罪。他以价格鉴定为例,指出《价格认定行为规范》明确要求“市场法”必须选取三个以上参照物,但实践中许多鉴定人员“拍脑袋”定价,甚至公然违反规范。他举例某省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在别墅价格鉴定中仅参考一套房源,却仍坚称“符合规范”,直言这是对法治的挑战。

他还揭露了司法会计鉴定中常见的“特别事项说明”,表面上是提示风险,实则是变相推脱证明责任。他总结了司法鉴定中常见的六大问题,包括方法不当、材料不全、过程不规范等,提醒大家在办案中要特别警惕。
细节决定成败:执法操作中的常见误区
钱列阳主任还提醒学员们注意执法细节中的常见错误,如笔录中大段复制粘贴、同一时间同一民警出现在多份笔录中、应当录音录像而未录等。他强调,决定一件事结果的不是初衷,而是操作细节。

在谈到执法温度时,他展示了多张执法现场照片。其中一张是某看守所因“设备维修”暂停律师会见的通知。他指出这不仅属于程序错误,更是对刑事诉讼本质的误解。另一张照片中,看守所为在押人员转交《圣经》并出具回执,他认为这并非多余之举,而是一种体现执法温度的细节。
此外,他呼吁民警“少看电脑,多看人的眼睛”,回归侦查本源,通过眼神、肢体语言判断真伪,提升“读人”的能力。

这堂持续三小时的课程,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战细节,更不乏情感共鸣。在互动环节,多位民警就传销案件定性、非法证据排除、价格鉴定实操等问题提问,钱列阳主任一一回应,现场气氛热烈。这场来自“对手视角”的授课,不仅是一次知识的传递,更是一场执法理念的碰撞与重塑。

最后,钱列阳主任以《犹太法典》中的名句作结:“有耐心,容忍我们不能改变的事情;有勇气,改变我们可以改变的事情;有智慧,区分前两者。”他结合自己十年从警、三十年律师执业的经历,勉励学员们:规范执法不是束缚,而是保护;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唯有在力度、厚度与温度之间找到平衡,执法才能真正赢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