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8日下午,剑桥大学反经济犯罪国际论坛联席主席赖崎在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犯罪前沿问题高级研修班(第五期)上以《数字时代的金融创新逻辑与金融犯罪预防》专题开讲。
开场赖崎就犀利地指出:“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是孪生兄弟,而当前数据立法滞后正成为系统性风险的最大漏洞。”金融创新通常领先于监管和立法,金融犯罪通常被包装成金融创新,要理解金融犯罪,必须要了解金融创新的逻辑。而金融创新的逻辑可通过“道理法术”四层维度拆解:“道”是基本原理,“理”是现象本质,“法”是制度规则,“术”是实施方法。创新常超前于监管,需从底层逻辑区分创新与犯罪边界。
经济本质:从“一头牛换两头羊”到数字通证革命
赖崎以农耕文明的经济本质破题:经济本质是提升交易效率降低成本,经济的目的是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金融作为经济工具核心功能是调节货币流通,经济体的健康取决于货币在各环节的顺畅循环,金融创新需服务于实体经济循环需求,而非脱离实体空转。赖崎将当下中国经济循环比做人体血液阻滞:央行与财政是“脊髓”,国企平台是“动脉”,但毛细血管(小微企业)严重缺血。他通过一组数据佐证:北京朝阳区99%财政收入仅来自头部1000家企业,而44万小微企业贡献微乎其微,揭示毛细血管严重缺血的系统性危机。
赖崎指出,经济争夺的实际上是生产要素本身。人类社会的生产要素经历了从土地—劳动力—技术—资本—数据的变化,目前数据已超越土地、劳动力等传统要素,数据要素推动经济与结构的变化,2025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数据生产国,但垄断性数据开发若不隔离金融业务,必然触碰监管红线。以蚂蚁金服案件为例,蚂蚁金服估值破万亿的真相,是利用消费数据垄断实施零成本金融套利,而数据黑箱、算法垄断、科技与金融的混业经营是其触发系统金融风险的三重原罪。
金融犯罪演变——从P2P崩盘到AI诈骗
赖崎列举新加坡兴隆贸易伪造仓单“一货多押”案、浙江望洲集团假借P2P非法吸储案、美国黑客操纵AI套取900万美元“幽灵利息”案等七个案例,勾勒金融犯罪从传统套利型慢慢演变为科技赋能、算法犯罪型的进化图谱,展示出了犯罪手段的科技跃迁。同时以成都GUCS虚拟币通过USDT洗钱资金流转涉及12国等具体案例,指出数字时代的犯罪已呈现跨国性裂变、AI主体替代、隐秘性增强、认知代差等特征。
在金融犯罪方面,赖崎总结了三类主体:无知者无畏(未意识到违法)、经不住诱惑(过程性犯罪)、主动犯罪。典型表现为利用金融工具与监管的时间差,通过虚构交易、资金池运作等方式突破金融秩序边界,而数字经济时代金融犯罪具有高智商、高科技、隐蔽性、跨国性四大特点,给监管和打击带来极大难度。
全球金融犯罪破案率不足5%,而量化交易等新工具正在中国非理性市场放大风险。赖崎警示,当散户追求“一夜暴富”成为主流,美国用于稳定市场的量化工具在中国反而成为操纵利器。他认为,预防金融犯罪需从数据立法入手,实现数据、科技、金融三者相对隔离,同时加大创新收益、提高犯罪成本,发展监管科技并加强国际合作。
防控新范式:三要素隔离+数据立法提速
针对愈演愈烈的数字金融犯罪,赖崎提出“道法术”三位一体解决方案。道:回归经济循环本质。赖崎展示蚂蚁金服监管前后的对比模型——前期将数据、科技、金融捆绑形成垄断闭环,后期强制拆分为独立主体,使消费金融回归工具本位。法:建立数据所有权制度,针对数据要素的虚拟性、非竞争性、价值不确定性、非静态性、正外部性的五大特征,区分个人数据、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交易数据的权属原则,推进数据立法;术:强制隔离数据、科技、金融三要素,分别建立数据资产平台、科技服务平台、智能金融平台,三者仅通过API接口交互,就像电力公司不能既发电又卖电器。
最后,赖崎表示,未来金融犯罪领域需求旺盛,希望法律从业者能加强与金融从业者的沟通,深入理解金融创新逻辑,以更精准地把握金融犯罪本质,为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