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上午,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犯罪学学会金融犯罪防控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金融犯罪辩护高端研讨暨金融犯罪年度报告发布会”在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楼紫华国际学术报告厅成功召开。
会议现场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副会长周光权教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钱列阳主任出席会议并在开幕式致辞,仪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教授主持。来自国内多家高校、司法机关、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及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的70余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围绕金融犯罪治理展开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
在开幕致辞时,周光权院长首先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对参会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
周光权院长作开幕致辞
周光权院长表示,值此四月春深的美好光景,与各位来宾相聚清华园,召开以“金融犯罪辩护”为主题的研讨,并再次于紫华国际学术报告厅发布由钱列阳主任牵头、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编撰的金融犯罪年度报告,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周院长指出,本次研讨会的召开,是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和法治战略实施,在维护我国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提供刑法的支撑,明确惩罚的边界,对于推进金融行业的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钱列阳主任作开幕致辞
钱列阳主任在致辞中指出,金融犯罪由于其自身的高度专业性,给法律人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挑战。金融行业是一个前沿领域,辩护律师面对金融犯罪案件时,并没有太多经验可以借鉴。金融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人与金融人应该消解双方行业隔阂,共担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使命,这也是清华大学法学院举办本次研讨会、为双方提供这样一个讨论问题园地的初衷。钱列阳主任表示,本次发布的金融犯罪年度报告,相较去年内容更加详实和丰富,希望能够尽可能搜集更多金融犯罪相关的基础资料与数据,为金融犯罪问题的研究提供支撑。
开幕式的最后,举行了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犯罪防控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周光权院长向钱列阳主任颁发了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秘书长聘书。
周光权院长向钱列阳主任颁发聘书
开幕式后,会议进入研讨会阶段,研讨会阶段分为两个环节,设置两大主题。第一环节主题为“围绕金融犯罪年度报告的讨论”,共设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副教授主持,由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五位参与编撰《2023年金融犯罪年度报告》的律师作主旨报告。五位编者分别针对报告全篇、银行篇、证券篇、基金篇与金融诈骗篇作介绍与解读。第二阶段由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钱列阳主任主持,邀请四位嘉宾围绕报告进行与谈。
第一环节四位与谈嘉宾
清华大学法学院黎宏教授表示,报告在内容上很全面,不仅涵盖金融犯罪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还有金融犯罪最新的数据、典型案例等,对于从事相关研究与实务人员来说,是很有意义的参考资料。黎宏教授指出,如钱列阳主任在报告前言中所指出那样,“金融犯罪和金融创新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因为金融不断在创新,金融犯罪也呈现变化态势,因此对于金融犯罪的研究,尤其是站在辩护律师的角度针对实践中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为学者进行学术研究提供了难得的素材,也为实务工作人员提供了可贵的经验借鉴。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教授从三个方面展开与谈:一是对于金融犯罪的研究和分析,引入犯罪学视角很有意义。例如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呈现出金融犯罪人高知化的特点,就是一个犯罪学现象和问题。二是针对行政机关的移送标准,不应过于僵化,应该设置具有一定灵活性的弹性移送标准。例如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等措施,避免过多的案件进入刑事阶段。三是关于“隐形的非法集资”现象。实践中存在多种多样的非典型性质的集资模式,都关涉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监事长黄永维在与谈时指出,当前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国家税收以及新增就业岗位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仍然面临不少实际困难,融资难的问题尤为显著。究其问题成因,一是融资渠道窄,二是融资壁垒高,三是司法处置单一。而相应的建议对策,一是外力驱动,进一步推动落实宏观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二是内部挖潜,提高中小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三是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为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友好的营商环境。
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王国红主任在与谈中对钱列阳主任及紫华律师事务所各位编撰律师的辛勤付出表示充分肯定,对本次报告内容给予高度称赞,认为这份报告对于司法实践人员,尤其是对于辩护律师具有指导意义。王国红主任引用了钱列阳主任在报告前言中的一段话与同仁共勉:作为律所、作为律师、作为紫华的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要做的就是创新、开放与合作。
研讨会第二环节主题为“金融犯罪的发展态势及法律应对”,由中国建设银行法律部孙晓勇总经理主持。
第二环节主持人及与谈嘉宾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强调,金融安全与国家安全紧密相关,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评价金融安全的重要视角之一就是对金融犯罪问题的观测,因此对待金融犯罪问题,要从顶层设计的站位予以审视并加以研究,要对金融犯罪目前的严峻态势及其对国家安全的危害予以重视。王新教授进一步谈及基金犯罪并指出,目前针对基金犯罪的研究,仍然主要聚焦于募集端,针对使用端各类违规情况研究相对较少,理论方面仍然存在瓶颈。另外,他还谈及了金融犯罪实证分析以及金融合规制度的相关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指出,金融犯罪的研究在刑法学研究中存在高度的复杂性,其背后的原因主要是涉及金融犯罪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主管部门以及治理行动均十分复杂,同时金融犯罪又在不断变化,时常与最新的科学技术相结合,也呈现出犯罪手段复杂的特点。鉴于此,会导致对于金融犯罪的刑事司法处理出现矛盾化与“被金融化”的问题。面对上述金融犯罪治理与审判的特点与难点,刘艳红院长强调,司法机关要以构成要件作为处理案件的“定海神针”,避免出现复杂化的定罪现状。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武晓雯副教授主要围绕融资性贸易涉嫌合同诈骗罪的问题进行了主旨发言。武晓雯副教授指出,融资性贸易往往涉及多方当事人和多项合同,法律关系非常复杂,刑事领域实践中常常以合同诈骗罪对其予以规制。对此,武晓雯副教授梳理了民事领域处理融资性贸易纠纷的三种路径,并提出在刑事领域,对于融资性贸易的定性要把民事评价贯穿到刑事评价的整个过程中去,进行价值的统一判断,另外还要牢牢把握犯罪的基本构造,结合行业的交易习惯与特点来进行综合判断。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谢杰副教授指出,证券市场相关犯罪多年来一直是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其中的核心要义就是要严厉打击证券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谢杰副教授分别从发行、机构以及交易三个角度对新出台的文件进行了阐释与分析,内容涉及对于上市公司财务以及中介机构的责任分配、公募基金机构的监管以及高频交易等。
会议闭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副教授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作会议总结。
“从大量的案例来看,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权益。”周光权院长在总结中表示,经过本次会议的讨论,我们对于目前金融犯罪的总体面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犯罪的形势是不容乐观的,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刑法学与犯罪学应当携手共进,进一步推进刑事一体化发展,来面对和解决金融犯罪的新问题。对于金融犯罪做更深入的研究需要更多的数据来支撑,因此也要呼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扩大针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罪案数据的公开范围,唯此才能让理论研究找到真问题,研究起来才能有真正可靠的依据和抓手,推进理论研究为金融犯罪的防控做出更多贡献。
来源|人民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