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性思维 着眼于发展——钱列阳律师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开讲

胡心译 见习律师
2025-09-11

2025年9月10日,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钱列阳律师应邀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面向新入学的博士生、硕士生举办专题讲座,主题为《从金融犯罪特点看当前刑事犯罪实务的新变化》。本次活动是“刑法实务前沿问题研学课”系列的首讲,致力于推动刑法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

一、穿透表象看本质:金融犯罪的复杂样态与核心特征

钱列阳律师以“穿透性思维”破题,指出刑法律师需具备超越形式、把握实质的能力。他强调,“民商法重程序,刑法重实质”,这一观点贯穿整场讲座,点明刑法实践不仅关乎条文本身,更需关注立法初衷与社会效果。

围绕金融犯罪的三十八个罪名,钱列阳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他揭示金融犯罪多发生于法律意识薄弱、监管滞后的模糊地带,“真正金融密集的领域,法律常被视作束缚。”许多行为人甚至不自知违法,而自认“以智谋财”。这种认知偏差导致犯罪样态日趋复杂、识别难度加大。钱列阳提醒学生,仅靠文本远不能理解罪名,必须投身实践,“读懂法条背后的现实”。

在剖析金融犯罪特点时,钱律师总结出“五性”专业性、隐蔽性、变化性、科技性与边界模糊性。他以亲身承办的“远期期货对冲高频交易案”为例,强调应基于国家立法目的判断行为性质,不能仅看表象或数据,而应回归刑法原意,识别真正触犯红线的行为。

二、跨界融合育人才:法律实务的知识复合新要求

面对经济与法律行业的双重变革,钱列阳提出,当前市场付费能力下降、案件数量反升,律师必须走向专业化,“知识复合型人才已成为刚需。”

他以毒品犯罪案件为例,指出律师不仅要懂法,还要涉猎化学、物流等关联领域,“只有吃透当事人的专业,才能用刑法语言与之对话。”钱列阳提出律师应具备四重素养法律根基、金融知识、科技认知与实务能力。“金融的本质是时间,核心在流动”,唯有理解底层逻辑,才能应对金融犯罪办案需求。

他特别强调“翻译能力”的关键作用:若认为当事人涉罪,须将刑法语言转化为金融术语说明可罚性;若认为无罪,则须在法庭上将金融操作转译成法言法语。这种双向沟通能力,正是复合型人才的优势所在。

三、成器之路读人心:法律人的职业成长与价值选择

钱列阳以“成长~成材~成器~成功”勾勒出法律人的职业路径,鼓励学生拓宽认知边界:“贪婪让我们面对高智商人群,必须辨别金融创新与犯罪。”

他强调,律师须“懂法更懂人”:“学者读书,法官读案,律师读人。”法律事实不等于客观事实,律师要在二者间架桥,将专业问题通俗表达,“我偏爱打比方——重点不是你说了多少,而是当事人听懂了什么。”

关于职业选择,钱列阳建议结合经济与心理需求,“做最适合自己的事”。他提醒,案件前方是实践,后方是条文,三者须保持一致。“办案偏离时,务必回望:这符合立法本意吗?”他以串通投标案为例,指出机械执法只顾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益的弊端。

四、结语

两个多小时的分享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王志远教授点评指出,钱律师的讲座虽自谦“抛砖引玉”,实则是“可激起涟漪、引发蝶变之砖”。王教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内幕交易案为例,批评机械司法是实务中的“毒瘤”,虽合逻辑却悖离情理。他鼓励学生努力成为“六边形战士”型的复合人才,既不因犯罪手段迭代而迷失,也不因专业壁垒而退缩。

讲座在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学生们纷纷表示,钱律师的实务经验与王教授的学术点评相得益彰,为他们的法学研习与职业规划带来深刻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