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 杨东昊律师
来源|桂客留言
前言
今年是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成立的第五年,也是我加入紫华所的第三年。记得读书时,我常感到法学理论的复杂、精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也同样是专业、严肃、不接地气的代名词。
但跟随钱列阳律师学习的这几年里,我发现他对于晦涩难懂的法律和盘根错节的金融关系,有着独特的处理方式--打比方。他常在给学生讲课、与当事人沟通乃至庭审时,用简单且生活化的比方,让人迅速理解重点、厘清案情。
打比方是什么?
我们常说的打比方,其实是一种说明文的说明方法。旨在用浅显易见的事物对深奥的道理加以描述,化抽象为具体、化繁为简,帮助人们深入地理解。
在我国古代,就常有文人志士用打比方的方式来表达观点。
在《荀子·王制》中就有个经典的比方:
荀子将君王和百姓比做舟与水的关系,从而将一个复杂的治国理念,以一个比方呈现出来。
试想,如若臣子对君王说:
“君王啊,如果您不善待百姓,百姓可是会造反的!”
同样的观点如此表述,会引起听者心理上的抗拒,说服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了。但如果恰当打个比方、点到为止,则更彰显语言的魅力。
律师打比方有何妙用?
在此,我简单分享钱列阳律师的三个比方:
01 枯燥问题生动化
钱列阳律师曾以《证券犯罪实务》为题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给硕士研究生们进行讲座,在谈及市场操纵犯罪的危害性时,就打了个比方:
“操纵市场是通过虚增交易价格、虚增交易量的方式制造证券市场假象,使投资者作出错误判断,严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打个比方来说,一排人站队列,每个人都应当站直挺胸,但实际上有的人踮着脚、有的人缩脖子、有的人曲着腿。这时的监管者就不知道队列的长势、弱势分别是什么,这样一来对市场的监管和规制就造成了干扰。”
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本身只是文字,在理解时略显枯燥晦涩。律师在解读规范内容时适当打个比方,可以令听者印象深刻,更易理解法律的本意和内在逻辑。
02 内行问题外行化
在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和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南方财经法律高峰论坛2022”上,钱列阳律师论述金融逻辑和法律逻辑的差异时,曾打过一个比方:
“杂技团变戏法,一共8瓶水、7个盖子,一个盖子盖上马上拿起来,盖下一个瓶子,在一定时间内每个瓶子都有盖,瓶子里的水就不会洒出来。
金融逻辑就是如此,如果8个瓶子8个盖,就不具备流动性和利润空间。但通过时间差的巧妙运用,用7个盖子可以盖住所有瓶子,多出的那个盖就是利润。”
律师在承办案件中,需要作为当事人与司法人员的“翻译”。就金融犯罪来说,当事人及家属是“法律外行”,而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则是“金融外行”。这时律师可以打个比方,让“外行”迅速了解“内行”的逻辑,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
03 抽象问题具体化
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大公报、大公网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央视财经论坛-香港”上,钱列阳律师将资本和法治的关系比作“水”和“沟渠”,并指出: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资本之‘水’必须在法治的‘沟渠’内流动,达到资金之水源丰沛,浇灌出沃野千里的繁荣市场。如果没有法治的沟渠规范,必然是水漫金山、黄河泛滥的结果。也会导致贫富差距拉大,社会资金财富分配不合理,大量闲置资金和关键发展方面资金缺乏并存。金融资本的发展不仅要有内生动力,更需要法律为其野蛮生长踩刹车......严谨规范的守法,是经济稳定发展的‘压舱石’。”
事物间的关系常用抽象、概括性的语言表述,而打比方恰好可以将抽象化为具体,将陌生化为熟悉。资本和法治的关系在这个比方中不仅形象具体,还充满画面感,令人回味无穷。
律师在论述观点或与他人沟通时适当加以使用,不仅可以辅助观点的释明,也能增添趣味,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打比方是律师的沟通“良方”
看完本文前述的比方,是否觉得生动形象的同时又包含许多妙处。这是因打比方其实是一种高级的沟通技能,讲话的人能够从听者的角度出发,把想要描述的复杂、陌生的事物与听者熟悉的事物相联系,从而更易理解。
因此,打一个好的比方可以简单分为两个步骤:
(1)洞察本质,抽丝剥茧
打好比方的第一步,是能够对想要表述的事物充分理解,洞察其本质,抽丝剥茧地把核心特征提取。
(2)换位思考,言简意赅
第二步则是能够换位到听者的立场,将其熟悉、了解的事物与想表述事物相关联,再言简意赅地加以描述。
对律师而言,工作的核心同样在于两点:
(1)厘清案情,得出恰当的观点
(2)说服他人,让观点得以认同
厘清案情得出观点,靠的是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功底,而说服他人则需要多年社会经验的积累和沟通技巧的熟练运用。这也是钱列阳律师常给我们讲的“硬实力”和“软功夫”概念。
在“硬实力”上,律师应当具备自己独到、擅长的专业领域。以紫华所研究金融犯罪来说,律所内部进行了精细化的部门划分,所内律师分别在证券、基金、银行、互联网等领域对相关金融和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和研究。
但另一方面,如何将自己的专业以恰当的方式表达,进而转化成行之有效的法律服务则是真正的“软功夫”。
打比方是一个与人沟通、表达观点的良好方式。既不会太强势,令人容易接受,也能通过简单的类比化繁为简,从而提高语言的说服力。
钱列阳律师为何喜欢打比方,你知道了吗?
后记
常有人问:法学理论和实务的关系是什么?
钱列阳律师答道:
“法界如武林,学者用理论铸剑,公检法和律师则各有剑法。
学者课堂讲授武林传统套路,律师师徒传授散打格斗技巧;
学者解决铁到剑的打磨制作,实务研究剑与人的实体运用;
学者研透法理的应然性,实务读通人性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