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架起金融与刑法的桥梁之二

2025-06-23

一本探讨金融与法律边界的新书,一场汇集经济学家、金融专家与法律精英的思想盛宴,折射出中国金融法治化进程中的深刻命题。


2025年6月20日下午,北京三里河壹号金融会客厅内座无虚席,备受法律与金融界瞩目的《边界》新书发布会在此举行。著名经济学家曹远征、全联并购公会创始会长、金融博物馆理事长王巍、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全联并购公会名誉会长尉立东等重量级嘉宾共同为国内著名刑辩律师钱列阳的新书助阵,现场展开三场紧扣时代脉搏的跨界对话。


活动盛况之二:跨界对话:金融与法律的碰撞

致辞环节后,新书发布会进入核心环节——“跨界碰撞与边界重构”主题对话。三场紧扣时代脉搏的跨界讨论依次展开,激荡出精彩的思想火花。

第一场对话聚焦 “金融创新与合规红线”,由南洁律师主持。经济学家曹远征、金融专家王巍与《边界》作者钱列阳律师就如何避免“伪创新”陷阱展开深入讨论。话题与最高检“穿透式审查”理念形成呼应,直指金融创新的法律边界核心问题。

这一对话环节的核心观点提炼如下:

曹远征先生认为

1.金融与法律的边界本质

金融天生需监管:金融使用他人资金(如银行资本金仅8%却做百倍生意),杠杆与衍生工具放大风险,稍越界即涉刑法。

边界模糊性:金融创新常与法律条文冲突,需动态调整规则。建议借香港普通法系的灵活性,将金融实践转化为新法律边界,再引入大陆法系。

合规教育关键性:金融机构需强化合规建设,防范操作风险触犯法律。

钱列阳律师认为

2.法律人的使命与挑战

架桥而非筑墙:律师应连接金融与刑法两岸,促进规范思维(法律)与创新思维(金融)的相互理解。

法律滞后于金融科技:AI推动金融一日千里,法律难以超前防范风险,需加速追赶。呼吁立法者(如全国人大)关注香港前沿经验。

金融安全即国家安全:以“木桶底板”比喻金融——若底板有洞,整个经济体系将崩溃。

王巍会长认为

3.金融与法律的平等共生

破除高低偏见:金融与法律本质平等,皆服务于社会进步(金融创造财富,法律保障秩序)。

创新需突破规则但不违法:中国40年发展得益于“不守旧规则”,但必须在法律底线内创新。破坏规则≠破坏法律。

互相理解而非单向保护:金融人不必成为法学家,法律人不必追求金融创新,双方应在博弈中磨合,共同面向AI时代重新学习。


从以上三位的观点可以总结出“跨界共识”

1.动态边界:金融创新与法律边界需持续重构,香港普通法系可成为试验田。

2.思维融合:法律人需理解金融创新逻辑,金融人需敬畏法律底线。

3.时代挑战:AI加速金融迭代,法律与金融均需重新学习,以应对90后、00后主导的新生态。

4.社会责任:法律不仅是技术,更是公共责任;金融不仅是工具,更是国家经济底板。

三位大咖在对话中金句频出。 曹远征先生说:“小偷和银行家都需监管,因他们使用别人的钱。” 钱列阳律师说:“金融是木桶的底板,若漏则全局崩溃。” 王巍会长说:“破坏规则不等于破坏法律——守法则破旧规,社会方能进步。”

主持人南洁律师总结本阶段对话并非“超越规则”,而是让不同领域在边界内表达诉求、凝聚共识,重塑金融与法律的共生关系。

第一阶段的对话充分体现了钱列阳律师的新书《边界》成为跨界对话的载体:

为金融人提供刑法风险地图,为法律人解析金融创新逻辑;

推动“规则边界”向“价值共识”升华,呼吁在AI时代共启行业启蒙。

第二场对话围绕 “司法精准化与行业包容性”展开。在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证券刑事业务部主任周致力律师主持下,海峰科技创始人林虹、刑法学家王志远教授、杨思凡律师(紫华所银行刑事业务部主任)结合注册制改革实践,共同探讨了《证券法》与刑法修正案的联动调整。



一、问题背景

1.注册制改革的挑战

资本市场准入从“严审核”转向“市场化”,信息披露真实性成为核心(如瑞丰达私募基金资金离奇转移、陕西商业银行存款异常蒸发等案例)。

法律困境:金融创新模糊了合法与非法的边界(如记账规则差异导致信息披露误差是否构成犯罪)。

2.金融与法律的脱节

林虹总指出金融案件频发暴露底层规则缺失(如账户逻辑、资金监管漏洞),法律需深入金融土壤而非机械套用法条。

王志远教授反思传统刑法教育脱离金融实践:“不懂金融规则,刑法教学沦为条文复读”。   


二、核心理念:边界感与包容性

1.刑法的“包容性”边界

风险容忍度:王志远教授强调刑法应允许“合理的金融风险”(如资金的时间价值属性),而非消灭所有风险,否则将扼杀金融活力。

修正案启示:刑法修正案需区分“可允许风险”与“实质危害”,避免以农业时代思维规制工业时代风险(例:枪支认定标准过度压缩生活空间)。

2.司法的“精准化”要求

穿透金融逻辑:杨思凡律师提出法律人需摒弃“法律傲慢”,掌握金融规则才能精准定性(如注册制下“虚假信息披露”需结合行业实践判断)。

行刑衔接:行政监管(《证券法》)与刑法需明确分工——市场准入违规以监管纠偏为主,欺诈、资金侵占等恶性行为才动用刑法。


三、关键解决方案建议

1.跨学科协作

法学教育革新:王志远教授推动“金融+法律”跨界课程,邀请金融从业者授课,培养懂金融规则的刑法人。

行业反哺法律:林虹总呼吁法律人深入金融基础设施(如账户体系、资金流逻辑),填补规则漏洞。   

2.企业合规机制

王志远教授主张借鉴美国“合规缓刑”模式……

杨思凡律师强调合规需推动“企业现代化治理”,杜绝企业家以企业为犯罪工具。   

3. 社会生态治理

王志远教授指出金融犯罪背后存在结构性压迫(如大企业占用供应链资金迫使中小企业非法融资),需优化营商环境减少“铤而走险”诱因。

主持人周致力律师总结构建“刚柔并济”的金融法治生态,需要:

包容性:刑法为金融创新预留风险空间,避免“消灭风险导致消灭行业”。

精准化:通过深入金融逻辑、明确行刑边界、完善合规机制,精准打击真正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行为。

终极目标:以法律健康土壤滋养金融稳定发展,让司法成为“压舱石”而非“绊脚石”。   

周致力律师认为:司法与行业的共生关系,在于“心有一片海,亦知边界何在”——包容不纵容,精准不苛责。

第三场对话则以 “技术狂飙时代的罪责边界”为主题。金融科技专家赖崎、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百成、常笑、招商银行某支行行长刘原牧,从专业角度探讨在技术驱动下,金融创新的罪责认定挑战,并展望合规与创新的未来平衡。

对话的核心观点总结:

1.金融与法律的认知鸿沟

主持人杨大康的观点:金融圈关注增长与投资,法律圈强调风险与惩罚,二者需互相跨界学习。金融人需懂法律底线,法律人需理解金融逻辑。

赖崎(金融实战专家)的观点:

(1)金融犯罪特性:高智商、高科技、跨国性导致破案率极低(仅10%案件被发现)。

(2)创新与犯罪的边界:创新本质是“他人看不懂的模式”,与犯罪如同“猫鼠游戏”。法律需动态适应创新步伐。

(3)工具中立性:金融工具无罪,关键在使用者动机。利益诱惑过大会推动“善”滑向“恶”,需提高犯罪成本。

(4)数据立法滞后:中国数据、科技与资本监管边界模糊,易滋生垄断与犯罪,亟需明确规则。

2.司法实践与罪名分布

常笑(律师):

(1)总结38类金融犯罪罪名,强调律师需在专业术语(如赖崎的金融模型)与司法认定间搭建“翻译桥梁”。

(2)面对高智商客户,律师需精准提炼核心事实以说服法官。

3.科技放大诈骗风险

张百成(律师):

(1)诈骗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技术,以“自动履行”规避“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2)刑法边界如“绝缘手套”:金融人无需精通法律,但需明确行为红线,如同带电作业需防护。

4. 银行合规的现实挑战

刘行长(招商银行):

(1) 一线人员常混淆“违规”与“违法”,尤其在客户投资亏损时面临“销售诈骗”指控。

(2)合规意识培养:通过案例普法定边界(如本书),让从业者敬畏底线,避免利益驱使的铤而走险。


四位嘉宾对未来图景共识如下:

张百成律师:合规与创新如自行车双轮,合规是“前轮”掌方向,创新是“后轮”提供动力,缺一不可。

赖崎董事长:数字时代将重塑规则(从垄断到对称),需淡化金融与法律边界,跨界学习迎接新造富时代。

常笑律师:以“跨界学习”为基础,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护航。

刘原牧行长:金融人需心怀敬畏,持续学习以守好民众“钱袋子”。


本阶段对话对未来的重要启示是

1.重构边界:通过数据立法、科技监管厘清创新与犯罪的模糊地带。

2.提高成本:加大主观恶意金融犯罪的设计成本与惩罚力度。

3.双向破壁:金融人学法律底线,法律人懂金融逻辑,实现“合规式创新”。

4.工具书价值:《边界》一书以案例普法定分止争,成为从业者的“合规指南针”。

最后主持人杨大康总结:在强监管与科技爆炸的时代,唯有金融与法律跨界融合,方能绘制安全与创新并存的未来金融图景。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