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犯罪学学会金融犯罪防控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金融犯罪辩护高端研讨暨金融犯罪年度报告发布会”在清华大学举办。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副会长周光权,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出席会议,仪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主持。来自国内多所高校、实务部门、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70余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围绕金融犯罪治理展开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
周光权在致辞中表示,值此四月春生的美好光景,与各位来宾相聚清华园,召开以“金融犯罪辩护”为主题的研讨,发布由钱列阳牵头、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编撰的《2023年金融犯罪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本次研讨会的召开是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金融工作和法治建设,在维护我国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提供刑法的支撑,明确惩罚的边界,对于推进金融行业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钱列阳在致辞中表示,金融犯罪与金融创新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科技使资金高效流动在行业之间。这种高效流动提升了市场运行的效率,也使原本平稳的市场秩序出现一丝涟漪。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仅一步之遥,如何实现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法律服务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法律人与金融人要消解行业隔阂,共担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使命。本次发布的《报告》内容详实和丰富,希望能为金融犯罪问题的研究提供支撑。
随后,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犯罪防控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举行,周光权向钱列阳颁发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秘书长聘书。
在研讨会的“围绕金融犯罪年度报告的讨论”环节,由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5位参与编撰《2023年金融犯罪年度报告》的律师,分别介绍和解读《报告》全篇、银行篇、证券篇、基金篇与金融诈骗篇。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宏表示,《报告》涵盖金融犯罪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最新的数据、典型案例等,对于从事相关研究与实务人员来说,是很有意义的参考资料。金融不断在创新,金融犯罪也呈现变化态势,对于金融犯罪的研究,尤其是站在辩护律师的角度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为学者进行学术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素材,也为实务人员提供了经验借鉴。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从三个方面展开与谈:一是对于金融犯罪的研究和分析,引入犯罪学视角很有意义。例如《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呈现出金融犯罪人员高知化的特点,就是犯罪学一个现象。二是行政机关的移送标准,可以设置具有一定灵活性的弹性移送标准。三是关于“隐形的非法集资”现象。实践中存在多种多样的非典型性质的集资模式,都关涉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高度重视。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监事长黄永维表示,当前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面临不少困难,融资难的问题尤为突出。究其原因,包括融资渠道窄、融资壁垒高、司法处置方式少。而相应的建议对策,一是外力驱动,进一步推动落实宏观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二是内部挖潜,提高中小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三是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友好的营商环境。
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国红认为,《报告》对于司法实践人员,尤其对于辩护律师具有指导意义。她引用《报告》前言中的一段话与大家共勉:作为律所、作为律师、作为紫华的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要做的就是创新、开放与合作。
在研讨会的“金融犯罪的发展态势及法律应对”环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表示,金融安全与国家安全紧密相关,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评价金融安全的重要视角之一就是对金融犯罪问题的观测,因此对待金融犯罪问题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予以审视并加以研究,要对当前的金融犯罪严峻态势及其对国家安全的危害予以重视。目前针对基金犯罪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募集端,针对使用端各类违规情况研究相对较少,理论方面仍然存在瓶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认为,金融犯罪的研究在刑法学研究中存在高度复杂性,原因主要是涉及金融犯罪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主管部门以及治理行动均十分复杂,同时金融犯罪又在不断变化,时常与最新的科学技术相结合,也呈现出犯罪手段复杂的特点。鉴于此,会导致对于金融犯罪的刑事司法处理出现矛盾化与“被金融化”的问题。面对上述特点与难点,司法机关要以构成要件作为处理案件的“定海神针”。
“融资性贸易往往涉及多方当事人和多项合同,法律关系复杂,刑事领域实践中常以合同诈骗罪对其予以规制。”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武晓雯副教授梳理了民事领域处理融资性贸易纠纷的三种路径,并提出在刑事领域,对于融资性贸易的定性要把民事评价贯穿到刑事评价整个过程中,进行统一的价值判断,还要把握犯罪的基本构造,结合行业的交易习惯与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多年来,证券市场相关犯罪一直是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谢杰副教授表示,近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核心要义就是要严厉打击证券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他分别从发行、机构以及交易三个角度对新出台文件进行阐释,内容涉及对于上市公司财务以及中介机构的责任分配、公募基金机构的监管以及高频交易等。
周光权在总结中表示,从大量的案例来看,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犯罪的形势不容乐观,要进一步推进刑事一体化发展,来面对、解决金融犯罪的新问题。对于金融犯罪作更深入的研究需要更多的数据来支撑,呼吁有关部门进一步扩大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罪案数据公开范围,推进理论研究,为防控金融犯罪作出更多贡献。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