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0 律师如何突破“成长瓶颈”
李秀平:现在律师行业的竞争和压力很大,对年轻律师来讲可以说是特别大。我接触过不少年轻律师,能感觉到他们时刻处在焦虑状态。你说过律师成长要经历三个阶段,就像树一样要经过几个阶段成长才能成为栋梁之材。在此,能给年轻律师一些建议吗?
钱列阳:律师成长,一般要经过的三个阶段是:基础化阶段、专业化阶段、个性化阶段。
先说基础化阶段。我认为,作为一名职业律师,在最初的三五年内,应该什么案件都办,应该什么钱都挣。既是为了在短期内解决家庭经济生活的生存问题,更重要的是锻炼自己的办案手法和技能。在这个阶段栽一连串的跟头,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拿客户练手。因此,你不可能接手大案要案,不可能办收费很高的案件,因为收费的高低程度跟客户对你的要求的高低成正比。出两三千块钱的客户和出二三十万块钱的客户,对律师的法律服务的要求肯定是不一样的。我认为,作为职业律师,基础化的训练应该在最初的三五年宪成。
然后,进入第二个阶段就是专业化阶段。在专业化的领域里头,其实是要走8 到10 年,才能在这个专业领域里让别人记住你,让别人来认可你。不是光做一两个名案然后出名了就可以了。其实,如果你没有真才实学,没有真正的实力,出一次名容易,但保持长时间的出名,始终保持在一个很有名的状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多的律师,在办了一些名案后如流星一闪,过了就过了。所以,始终要保持"很有名"的状态话,就需要专业上的理论基础,专业上的实战训练,专业上的研究,包括写各种论文,参加各种研讨会。经历这个过程,才能进入个性化阶段。个性化阶段的问题和后面的订制式服务一起谈。
李秀平:和任何职业一样,律师成长也会遇到职业的瓶颈。有的律师很快就能独立办案子了,但过一段时间之后,感觉自己被卡在一个瓶颈里很难突破,有的人可能在瓶颈里卡了很长时间。我接触过一些律师已经40多岁了,还被卡在瓶颈里。你是怎么突破瓶颈的?
钱列阳:法律人成长的过程也像葫芦一样,有瓶颈的地方,有困惑的地方,这好像也是个规律性的事情。确确实实有过一段时候,会感到迷茫和彷徨。做到后来都是一个简单的重复,越着急越突破不了,越突破不了越着急。这是人之常情。
这个时候,第一,别着急,反而要静下心来;第二,反思自己办案中的不足。其实,做什么事情都一样,“胜在敌,不胜在己”,敌人的疏漏被你抓住了,把敌人打败,所以这个胜是胜在敌。不胜,无论怎么样,你内在一定有自己的弱点,包括有些该抓住的对手的疏漏,你没抓住,包括你自己的疏漏被人家抓住。回过头来想,当你感觉到无法突破的时候,反思一下,看自己失误失策在什么地方。
我个人始终认为,遇到瓶颈从从正面意义上讲是正常的,是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之间的黎明前的黑暗。所以,年轻律师在这个时候要有耐心,同时有韧性,更要反思。当今社会弥漫着一种杀人的方式叫“捧杀”,就是夸你、迎合你、说你爱听的话,最后一步步把你送上了绝路。这样的事例在周围发生了很多。真正逆耳的忠言现在听到的越来越少,都是恭维,都是吹捧。我个人认为,清醒地认识自己,是年轻律师必备的一种素质。
李秀平:大部分年轻律师在为案源发愁。我们知道钱律师参加了很多的社会活动,他们是不是也可以通过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来拓展一下案源?社会活动是否有助于年轻律师突破成长瓶颈?
钱列阳:参加社会活动呢,第一,劳心;第二,费力;第三,费钱;第四,不落好。这四条你都认了,豁得出去了,放得下了,那你就可以参加社会活动,就是说 ,这就是一种奉献,甚至还被误解,被埋怨,还怎么样,累得贼死,不仅没挣到钱,还倒贴钱了,当所有这些心态你都能接受的时候,你就可以去参加社会活动,这个时候你心里是平衡的。
我参加社会活动,第一,没有为了出名;第二,没有为了挣钱;第三,也没有人来替我辛苦;第四,也没有人领我的情;第五,我还准备了被人家埋怨,被人家骂一遍。OK,我都能接受,我就可以去参加公益活动。如果每次你要有所得,要计算一下,我付出了这个,我得到了什么,那你就会很累,而且会很失落,最后你会觉得越干公益活动越没劲,跟大家一块干,干五件事,而且是其中最苦最累的事。
你要有个定位,认为这事天经地义就该我干,哪天不该我干我倒是觉得很意外;如果就该我干,我干了以后,所有人都落好,就我不落好,我就认了。这个时候,你一定要把自己的心态放到这种程度,我觉得就OK了。
李秀平:律师成长的终极目标,是对当事人负责任的律师。对当事人来说,如何鉴别“负责任的律师”?
钱列阳:我们可以通过几种收费情况,来鉴别“负责任的律师”。一般来说,律师收费分三种情况:高收费、低收费、风险代理。
第一种情况,是“高收费”。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律师特别认真,也可能是律师“心黑”。在西方国家,律师“高收费”的情况都是前者。有时,一个律师出一个“鉴定建议书”就收2000美元,是因为他做得非常专业到位。
第二种情况,是“低收费”。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一个律师很认真却不够自信。这种情况多出现在一些年轻律师身上;还有一种可能,是律师没把案子当回事。
第三种情况,是“风险代理”。在刑事案件方面,为了防止腐败,各国都不允许律师进行风险代理。在民商事案件中,律师走风险代理的路,可能是相关律师案源不足,他愿意“赌一把”,打赢了有收益,打不赢就算了;还有一种情况是,他把案子接下来,没打算好好做。
这三种形式中,都有优秀律师和差律师。
李秀平:既然把律师定位于“法律服务提供者”,那就有“服务标准”。钱律师把服务分为“制式服务”和“订制服务”。由于不满足于前一种服务,你认为“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值得深加工”并进行个性化处理。
钱列阳:我们律师是“用案和法的‘手套’来握案件的‘手’”。
说到律师的服务标准,我拿厨师打个比方,厨师给人做饭,“做熟喂饱”是“制式服务”,按客人的口味做是“订制服务”。比如,我是江浙人吃不了麻辣的,你别给我做最高档次的川菜;我是东北人,我喜欢吃咸的,你给我是最好的潮州菜,我可能会觉得没味儿。
很多律师给客户提供的是“制式服务”,我则提倡提供“订制服务”。接手案件后,如果拿出一个“答辩状的模板”来套用,那案件不可能符合客人的口味;我主张每个案件都玩出花样来。我对自己接手的每个案子,都在“精心研制”。
我代理过一个职务侵占的案件。6000万元的数额量刑应该在10年。我在开庭时注意到同案被告提到“回扣”的问题后,意识到“回扣”是商业贿赂问题……后来,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我的当事人6年徒刑。对我的当事人非常有利—这就是“订制服务”(编辑注:此案本书其他章节有详细介绍)。
法律服务的标准是可以提高的,我提出“订制服务”的标准,就是希望我们不要满足于“制式服务”,要通过提供个性化的“订制服务”更上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