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涉嫌贪污案
【案情简介】
宋某,华X(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钱列阳律师受宋某家属及宋某本人委托,为宋某提供辩护。
检察机关指控宋某涉嫌贪污罪,指控的事实为:
2008年至2013年,宋某利用担任华X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务院国资委薪酬管理规定,通过亲自审批、要求他人匿名代领以及向国资委虚假申报等手段,侵吞公款共计983.1747万元。其中,2008年,超过核定数额多领“薪酬”61.3019万元;2009年,超过核定数额多领“薪酬”74.4305万元;2010年,超过核定数额多领“薪酬”370.4413万元; 2011年,超过核定数额多领“薪酬”208.9609万元。2012年,超过核定数额多领“薪酬”268.0401万元。
【辩护思路】
宋某在华X集团领取的基础薪酬和绩效奖金均是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历史惯例计算出来的,中长期激励奖金是经过华X集团董事会讨论并通过的,都属于华X集团的薪酬管理体系和薪酬标准,并适用于华X集团所有员工,宋某没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1.华X集团基础薪酬和绩效奖金管理体系和标准是长期存在的,适用于华X集团全体员工,宋某据此领取的薪酬不属于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2.宋某在华X集团主张、经过董事会讨论并通过实施的中长期激励制度,目的是为了通过提高收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该行为是公司行为,公司所有员工也都能从中获利,并非宋某出于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目的而实施的贪污行为。
【判决观点及结果】
对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予以认可,决定撤销对该笔贪污行为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