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理论的结合 金融与刑法的碰撞|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应邀参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犯罪与刑罚”课程第一期授课

常笑
2021-09-06

导读


2021年9月3日晚,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张百成律师应邀至中国政法大学,为同学们带来“经济犯罪与刑罚”系列课程的第一期专题讲解。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教授作为主持人,上海政法学院上合基地反洗钱与金融安全中心、环球律师事务所宋伟律师和曹莹律师作为讲师一同参加了本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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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志远教授的主持下,张百成律师以《金融犯罪相关文件介绍与梳理》为题,向同学们系统、全面的介绍了金融犯罪的相关概念、金融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目前国家的金融监管政策调整对司法机关、监管机关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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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列阳律师以《金融犯罪概述》为题,向同学们讲解了金融犯罪行为的特性、金融人的特点与金融的本质。


钱列阳律师以自己亲身承办的银行犯罪、证券犯罪案件为例,向同学们介绍了实务中金融违法犯罪案件犯罪手段的复杂性、专业性及创新性。这也导致了目前司法机关、行政监管机关对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难、侦破难、处理难的司法现状。


面对金融犯罪这片蓝海,钱律师进一步提出,刑法人要“脱掉西装换泳装,从刑法的沙滩游向金融的海洋”,深入金融业务领域进行研究,不仅要研究金融事件,还要了解事件背后的金融人的特点与他们的思维方式。钱列阳律师认为,金融人的特点是极具洞察力、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他们善于突破现有规则的漏洞,进而获取先人一步的利益,这是金融的本质所决定的。


对于金融的本质,钱列阳律师指出,金融的本质不在金钱,而在于时间。即所有的金融行为及其所产生的利益,实质都在于对时间的合理调配与充分使用。所以,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在看待金融案件时,需要加入“时间”这一维度,才能真正理解其中的金融模式、金融思维。


宋伟律师、曹莹律师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同学们讲解了金融创新背景下最新的互联网金融和去中心化金融的业务模式、风险管理及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中审慎监管原则对金融发展的重要作用。


随后,在座的老师和嘉宾与同学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畅所欲言,就课中所涉及的专业问题及金融法律的学习思路,给学生们解答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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