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专访 | 钱列阳:金融犯罪辩护是法律人在金融专业知识领域的“军备竞赛”

2021-08-20


编者按:

“刑辩十人谈”推出《十人专访》栏目,近距离展现刑辩大律师风采。本期专访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围绕金融犯罪辩护、刑事辩护专业化等方面分享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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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列阳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钱列阳: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等职务。曾办理"中国私募第一人"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刘晓庆涉税案等重大刑事案件。






1.很多人最初了解您可能是因为刘晓庆涉税案,这个案件的哪个方面您印象最深,这个案件您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印象最深的是当初我们这个律师团队组织的很好。许兰亭、张青松、李肖霖和我,组成了这样一个律师团,给各个犯罪主体进行辩护,后来被称为“京城四少”。这样的律师间的相互协作配合,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我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模式。当然了,办理这个案件后,很多人也就知道了我们四位律师的名字,可能与该案件的社会影响等方面有一些关系。

但最主要的是,通过这样一次案件的锻炼,对于如何从公众视角来看问题,而不是局限于辩护律师看问题,有了更多的参考。作为律师,我们容易只从自己专业层面看问题,就不一定能够理解外行、社会对案件的看法,大众是不是也有相同的评价,或者是从不同的角度。所以在办理这个案件后,面对媒体的大量采访,我才知道有的时候自己的只言片语都会带来很多的、自己意料之外的影响。所以,我觉得从多角度、多视角地看待一个案件,而不局限于代理律师这一个角度看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律师的视角应该更开阔一些,这是我的最大收获。



2.您办理了著名的“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这个案子是不是您近年来转向金融犯罪辩护的一个契机呢?


可以这么讲。因为以前我接触金融人的机会很少,即使接触到的也是像银行行长受贿这样的职务类犯罪,并没有真正接触到扰乱金融秩序的犯罪。那么通过这个案件,我开始接触金融人,完完全全是从零的概念开始的。这以后,我确实对金融领域的犯罪,产生了一些专业层面的兴趣,我觉得更值得研究。因为金融行业本身因为专业性强,专业壁垒就比较强,所以一般人进不去,只能在外面。但是刑事犯罪的480多个罪名涵盖到方方面面,金融领域必然也是法治的一个重中之重的地方。


金融领域的犯罪,出现了这样一个情况:大量懂金融的人不懂刑法,懂刑法的不懂金融。而互联网技术又使得这一类犯罪呈指数级的增加。在金融犯罪领域,现行的公检法体制、司法体制的人员,几乎没有人说我对金融犯罪的案件驾轻就熟。除了那几个常见的罪名,如:p2p,非吸,集资诈骗以外,真正的扰乱金融秩序类的犯罪,由于金融的专业性比较强,确确实实把我们搞刑法的人都逼回到了零起跑线。这样一来,大家都从零学起。所以金融犯罪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不犯罪你不知道他还能这么犯罪。这和别的罪名是不一样的。别的罪名是可以类推的,而金融领域的犯罪几乎是推不出来的。正是因为金融犯罪涉及的这些人,都是特定领域里的专家。他走在了学术、专业的最前沿。其实金融创新是靠他们,金融犯罪也是因他们而起。这是同一个事物的手心手背的两个方面。我觉得金融犯罪有更深的、值得探讨研究的理论空间。当然从实务形形色色的案例中,也会给我们提供更多知识与经验的积累。所以我觉得金融犯罪领域是很有挑战性的,刑辩律师要从零学起。



3.您认为金融犯罪案件辩护的独特之处有哪些?


所谓的刑事辩护,表面上是在跟公诉人对抗,实际上是在侦查证据中找毛病,这个大家都知道。指控的证据来自于侦查机关,只是由检察院把握在手里以后,形成犯罪指控。那么金融犯罪中的侦查手段、侦查证据的标准,必须完全符合金融行业的特点。如果作为辩护律师,你不懂得金融行业的特点,由外向内地去挑毛病,其实是挑不到要害的。侦查也一样,如果不了解金融行业的特点,泛泛地进行侦查取证,这样的侦查手段也打不到点上。所以实际上,金融犯罪的辩护,是辩护律师和检察官、警官、包括法官在金融专业知识上的军备竞赛。只有这样,才能够看,谁对金融行业吃得透,谁能够从金融行业由内向外,找到薄弱点,占领“制高点”。侦查机关做到了,定罪的证据就拿到了。相反,如果他们拿错了,就会被辩护律师指出证据的瑕疵。刑辩律师的职责是证伪,不是求真。如果我们能够证伪,案件的公诉证据也就站不住了。所以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对控辩审各方都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4.您常说“要建立专业化的律师队伍”,您认为未来刑事辩护的专业化会有哪些具体表现?


我觉得刑事辩护律师,作为市场经济的一员,一定要以市场为导向,就是说瓜熟蒂落。那么今天看到金融犯罪案件逐渐增加的趋势,未来就会有刑事辩护的市场需求。那么将来再继续发展,比如说知识产权领域是不是也会有犯罪,财税领域是不是也会有更多的犯罪。而过往一些犯罪已经呈现出专业化,如:走私犯罪、毒品犯罪等。如果辩护律师对毒品行业的本身特点不了解,知识储备不够,只泛泛地靠掌握毒品犯罪刑法的那几条法规,是做不好毒品犯罪案件的辩护律师的。实际上,刑法的480多个罪名,涵盖社会的各个领域,要求我们的律师专业化、精细化程度必须提高。出色的刑辩律师,一定是在刑法的基础上要走向相邻的专业,再从相邻的专业走回刑法来。仅就在金融领域,包括银行、基金、信托、保险、数字货币、证券、期货等,那就更不用讲了。金融领域里一定还会再进一步细分。


所以我认为刑辩律师,专业化、精细化是大势所趋,是市场的需求。客户来找你,请你做辩护律师,最终决定是否请你,最关键的不是看你的刑法功底,而是相关的专业知识,你懂多少。这才是每个客户真正的法律服务的需求。


我更鼓励广大年轻律师,从“一专多能”,“一专”要更加强,而“多能”要放到后面,一招鲜吃遍天,差异化竞争,才是真正有实力的竞争。全才已经很少了,现在已经很难再样样都精通了。在金融犯罪领域,我认为有很大的空间能吸纳更多的80后、90后的年轻律师,进入金融犯罪的刑事辩护领域。甚至我认为有一些金融人,可以加入律师队伍,就像有很多医学界的人进了律师界,然后成为了医疗领域的专家型律师。曾经有一位金融领域的高管,已经是博士了,让我向他推荐金融刑法的教授,他想再读一个金融刑法的博士。这些金融人的学习能力,求知能力,创新能力,也同样激励着我们这些法律人。我们应该去努力学习金融知识,不要以自己的年龄来划鸿沟,划界限,还是应该更多地求新知,不拘泥于自己的熟悉空间。



5.请您对有志于从事刑事辩护的青年律师说一句赠言


我曾赠送给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911培训学员的寄语是“一个刑辩律师只有心有法治思想、胸有行业格局、腹有人文情怀、眼中才会有诗和远方”。我把这句话也赠送给从事刑事辩护的青年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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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十人”论坛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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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十人”论坛,在2018年初由京城十名刑辩律师共同发起设立。发起人包括: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杨矿生、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许兰亭、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钱列阳、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郝春莉、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刘卫东、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王兆峰、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赵运恒、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毛立新、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朱勇辉、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毛洪涛等十位京城刑辩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程晓璐担任论坛秘书长,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春雨担任论坛副秘书长。

该论坛设立的宗旨是:共同研讨刑事辩护的前沿问题,推进刑事辩护的专业化、规范化,倡导理性理智的刑辩文化,营造和谐共进的刑辩生态,为我国刑事辩护及刑事法治进步贡献点滴力量。

“刑辩十人”论坛成立后,先后围绕“监察法施行背景下的刑事辩护”“《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捕诉合一对刑事辩护的影响”“会见难的现状与律师辩护权益保障”“涉刑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保护”“扫黑除恶案件《四个意见》解读 ”“金融类犯罪辩护实务”“证据规则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控辩审关系”“《新刑诉法解释》给刑事辩护带来的影响与变化”“第十一届‘刑辩十人论坛’暨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研讨会”等刑事司法领域热点、前沿问题,举办了十一期专题论坛。每期论坛均邀请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实务部门专家、刑事法学者、知名刑辩律师以及关注刑事辩护的各界人士参加,从多维视角解读、审视刑事辩护实践,探讨刑事辩护立法和实务问题,助推刑事法治进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