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道 授业 解惑——钱列阳主任应邀为武汉刑辩律师授课

2021-08-09




2021年7月30日下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钱列阳律师应湖北崇道律师事务所的邀请以《当前刑事辩护若干前沿问题》为题,给武汉当地的刑辩律师们授课。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涛主任,代表武汉市律师协会热烈欢迎钱律师来武汉传经送宝。钱律师在接下来两个小时的讲课,内容丰富,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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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律师讲课的核心内容:


一、专业化、精细化辩护——行业发展大势所趋、客户导向根本需求


专业化、精细化辩护是由辩护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的。钱列阳律师认为,民法的思维是建筑思维,目的是尽可能砌一堵密不透风的“墙”;而刑辩律师则要有穿透思维,目的是在检方砌出的“墙”上找到一块松动的“砖”,并将之“敲掉”。


二、转变思路——专业逻辑和刑法逻辑的弥合


全新专业领域,刑辩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沟通依然要以刑法为起点和终点,但又不能只谈刑法,而应穿插对应领域的专业知识和逻辑。钱律师认为,在全新专业领域,辩护律师与司法人员沟通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关键词:与警察沟通,要尊重与配合;与检察官沟通,要注意求同存异、有理有度;与法官沟通,要到位不越位。


三、证据——控辩交锋的制高点


钱列阳律师从价格认定入手,以案为例向现场的律师同仁们展示了辩护律师看证据应当做到“目光在事实与法律间穿梭往返”,如此方能在检方密不透风的有罪、罪重指控中,辟出一条无罪、罪轻之路。


四、宏观与微观交叉检视——刑辩律师必备思维逻辑


钱列阳律师认为,刑辩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既不能陷于细节,没有全局思维,也不能只看全局,而将辩护策略变成“空中楼阁”。对于刑辩律师来说,应当做到“爬山——看路——再爬山”。既要沉下心来深入案件细节、把握关键证据,也要磨练思维锐度、关注社会,有审视全局的格局和视野。


五、把握犯罪人的心态、技能和思维方式


钱列阳律师以金融犯罪为例,为大家介绍了自己在办理金融犯罪类案件的过程中,总结的金融人的特质和思维特点。辩护律师作为服务行业,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犯罪人的心态和特点,有针对性的转变沟通方式,既要考虑案件及其进展,又要注意“按摩”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理。


六、律师视角看新《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


钱列阳律师认为,新《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实际上是赋予了法院“并案权”,也给辩护律师提供了新的辩护思路,为无罪辩护创造了空间和可能。钱列阳律师指出,律师向法律提出并案要注意时间和理由,有策略、讲方法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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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钱律师以一句犹太名言结语与大家共勉:“有勇气,去改变能改变的;有耐心,去接受不能改变的;有智慧,去分辨前两者”。讲课结束后,钱律师和与座的刑辩律师们现场互动交流,律师们以实务问题与钱律师广泛交流,而钱律师的回答妙语频出,现场气氛活跃,大家都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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