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回顾 | 尚权(厦门)· 庭立方 · 刑辩之夜 ​

2021-04-29
本文转载自厦门市刑法学研究公众号
主编李月玲
编辑柯嘉治



感 谢


“第六届鹭岛刑事法论坛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年会”于4月25日中午圆满落幕。一天半的会期,来自全国各地的刑事法律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对网络犯罪与刑事辩护展开深度研讨,收获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本次会议,共有近200人现场参会,线上收看直播人数近万名组委会在此,衷心感谢大家对本次会议的支持与关注!本次会议已开通直播回看通道,扫描文末二维码即可进入回看。


之后,公众号还将推出“会议实录”及“优秀选文”系列文章,敬请期待!


“尚权(厦门)· 庭立方 · 刑辩之夜”精彩回顾视频



马静华老师主题分享

《法庭辩论的基本问题:理念、思路与方法》



4月24日晚,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刑事案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马静华老师《法庭辩论的基本问题:理念、思路与方法》主题分享。


马静华老师结合自身丰富的辩护经验,分享了法庭辩论中的“讲清道理”、“重点辩护”、“有效配合”、“全程性辩护”等理念。同时对认罪认罚案件的辩护思路和无罪辩护案件的辩护思路进行深度讲解。最后,从“辩护的开头、辩护词的结构与口头表达、第二轮辩论”三方面总结了法庭辩论的有效方法。



马静华老师认为,每个案件的辩护都要立体、全面,最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权益。整场分享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理论阐释与案例引用相结合,逻辑清晰、观点新颖。


刑辩六人谈


主题分享结束后,由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刑委会理事,厦门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福建省律协刑诉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许兴文律师,和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厦门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李月玲律师共同主持“刑辩六人谈”活动。


参与座谈的六位刑辩律师分别是:

侯凤梅 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钱列阳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会长、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刘卫东 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副会长

陆咏歌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协副会长

徐宗新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靖霖刑事律师机构主席

吕平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福建省律协刑诉委副主任,厦门市律协刑专委副主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从左到右分别为:吕平律师、刘卫东律师、陆咏歌律师、侯凤梅律师、钱列阳律师、徐宗新律师、许兴文律师(主持)


侯凤梅律师首先作开场发言,用其温柔祥和的话语为本场座谈奠定了轻松愉快的氛围。




侯凤梅律师谈到自己踏足刑事辩护的历程,十年的刑庭法官经历使她在律师业务中对刑事辩护情有独钟,“民事案子都是面对律师或者面对当事人,只有在刑事辩护的平台上,我们面对的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被告人都是被千夫所指,其在刑事案件中是绝对的弱势。辩护律师是被告人权利的延伸或衍生品,我们工作的核心就是维护被告人合法权利。”



钱列阳律师分享了自己对律师发展过程的感受。钱律师认为第一个阶段,是从学问到知识的过程,法学教育使你从一棵树变成一块木材,积累的知识越多,木材也越大;第二个阶段就是职业教育阶段,毕业后进入社会工作,或是进入律所,或是进入法、检,从成材到成器,有了使用价值;第三个阶段,就是从成器到成商品,比如我们律师,最后都要把自己的服务贡献给社会。从学问到知识、从知识到技能、从技能到本事,这是一段自我塑造的过程,也是律师执业升华的过程。



陆咏歌律师与大家分享了刑辩律师的心态问题。“公检法、律师都是为公民服务的,我们心里要确信,我们是维护公民的宪法权利,是公民宪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我们的专业服务体现的,丝毫不比公检法任何一个法律执业共同体的人低一等。”陆律师认为,要把现今的法治环境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以及这个政治制度下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相等同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完成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




刘卫东律师与大家分享了律师如何拓展业务。自身方面,律师应在专业学习、团队建设、品牌打造、场地设施、公共形象等方面的不断提升改进;客户方面,要学会通过客户宣传自己,要有与客户共成长的理念,同行也是客户,与同行互利共赢;外力方面,一是加强业务创新,二是加强业务宣传,三是加强学术与专业的结合,四是建立标准标杆,实现产品服务标准化、流程化,五是不急功近利,六是恪守职业道德底线,做一个好人。



徐宗新律师就庭审认罪认罚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徐律师认为即使是已经认罪认罚的案件,作为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仍可以做进一步争取,比如做无罪辩护。并且,从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如果在法院阶段可以争取更好的结果,我们律师就应当去争取



吕平律师与大家分享了自己对律师业务创新的看法。吕律师认为律师业务创新应当同市场需求相对应,并且必须建立团队,明确团队分工,将线索来源、证据意识、侦查嗅觉三块相结合,比如律师同退休经侦以及会计所、审计所相合作,建立强大的团队。



关于企业刑事合规的前景及具体适用问题,台下不少律师提出自己的担忧和疑惑,几位座谈律师分别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分享了各自的经验。


刘卫东律师认为,刑事合规业务是未来律师业的一个蓝海。从较为现实的角度看,如果能做好刑事合规业务,对律师来讲不亚于另外一个IPO,甚至可能一个刑事合规业务相当于两到三个IPO业务。对于民营企业来讲,一个IPO业务只是关系到挣多少钱的问题,而刑事合规业务关系到财产、人身自由的问题,与其相应的对价也自然不会低。而从长远的角度看,刑事合规也能够为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无法估计的隐藏价值。


徐宗新律师认为,首先,市场决定服务,律师应当首先考虑怎么做好自己的服务;第二,产品引领市场。律师只有打造自己的合规产品,市场才会随之到来;第三,定力决定产品。一个有眼光的律师,可能能够率先发现新大陆,但最终占领新大陆的一定是有定力的人。合规是一个大市场,只有有定力的人才能有优质产品,优质产品才能体现优质服务,有优质服务才能占领市场。


吕平律师对徐宗新律师的观点表示认可,并表示其更倾向于企业涉刑之前的合规设计服务。想要有优质的服务,必须有定力,要有团队,并经过长期研发取得成果后,去获得客户的信任。




侯凤梅律师提到,刑事合规业务是对以前存在的一些刑事风险防范业务的整合和规范。要做好刑事合规业务,既要有产品的优化,也要有营销的手段,还要有强大的团队。团队应包括三方面专家,民事合规+行政合规+刑事合规把产品研究好,适合企业和市场的需求,再用好的营销手段,自然能够得到民营企业家的重视和需要。


钱列阳律师补充道,律师还应当注意察觉民营企业家是怎么思考问题的。对于合法经营的企业,应当注重强化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与熟悉;对于存在自我认识错误的企业,则应先加强法治、守法意识的教育和灌输;对于已经涉嫌刑事犯罪的企业,则应当十分慎重小心,谨防伪造、销毁证据的风险。


之后,多位现场参会人员提出自己实务工作中的困扰,六位座谈律师一一进行答疑解惑,分享自己多年来的辩护经验和理论研究。





座谈结束后,参会人员均表示感获良多,并十分期待再次聆听刑辩大咖们的干货分享以及对刑事辩护的珍贵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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