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 修法剑指金融日 护创新 紫华法窗夜话时——《刑修(十一)之金融犯罪篇》在线公益讲座

杨东昊
2021-01-11

文:杨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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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9号19:30-22:30,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刑修(十一)之金融犯罪篇》在线公益讲座”以网络直播的方式于线上举行,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

钱列阳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刑法分则的修改共有47条,其中涉及金融犯罪的有11条这意味着国家对金融领域犯罪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这一强监管的刑事立法背景下,研究立法条文、理解立法本意是刑事辩护业务的重中之重。

讲座开始,清华大学法学院周光权教授作为本次刑法修正案的直接参与者首先从刑事立法顶层设计的角度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解与适用进行分析和解读。

接着,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谢杰副教授就《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的金融犯罪条款,从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两个方面分别对其中涉及的刑法实务前沿问题进行了梳理和阐述。

随后,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周致力律师、山东常青藤律师事务所王国红律师、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陈莹律师、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葛鹏起律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邢丽丽律师、河南韬涵律师事务所陈宁律师分别从《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的操纵证券市场罪、内幕交易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骗取贷款罪等罪名的历史沿革、经典案例、刑法修改对司法实践带来的影响以及刑事辩护中的辩护观点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和分析。

讲座的最后,钱列阳主任表示,本次公益讲座的学习只是对刑法修正案中金融犯罪的初步讲解。在国家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对待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强监管”的刑事政策下,司法实践的整体趋势定是“刀锋所向,剑指金融”。作为刑事辩护律师,为满足市场和社会的需要,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的业务能力是金融刑事辩护的必然要求,需要我们在金融犯罪的蓝色海疆中不断地研究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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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于2021年8月18日将在清华大学法学院,由清华大学中国司法研究中心与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8·18金融犯罪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中就《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在刑事司法领域出现的实践问题以及刑事辩护中所遇到的困难和瓶颈进行更深一步的探讨和学习。

《刑修(十一)之金融犯罪篇》在线公益讲座圆满结束,共有7300余人在线上观看直播。此外,本次讲座每一位讲者的讲课内容将在后续的微信公众号上逐一发布,敬请关注。

本次讲座的回看二维码和链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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