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出真知 学习促提高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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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日下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们在钱列阳主任的主持下,开展以《认罪认罚案件的刑事辩护问题》为主题的业务学习交流活动。本次业务学习由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生导师王副教授主讲。来访的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张贤达律师、刘敏律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全体青年律师一起参与了本次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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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副教授以“认罪认罚制度下被追诉人与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冲突”为切入,结合其最近承办的涉黑案件中所遇到的问题,针对当下我国刑事诉讼法学中的刑事辩护律师意见独立原则,就该原则的正当性、现实效果及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提出,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律师与被追诉人产生辩护意见冲突时,同样应适用意见独立原则,但需在有利于法律的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发表自己的独立辩护意见。同时,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钱列阳主任补充到,有利于法律的公平正义应区分不同主体,作出不同解释。作为辩护律师,法律的公平正义就是要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即要站在当事人角度,使当事人对判决的结果以及判决后可能带来的影响感到满意。


随后,全体参与人员就自己在认罪认罚案件实践中所遇到的非自愿认罪认罚、控辩矛盾等相关问题展开了交流与讨论,对当前司法环境下刑辩律师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充分发表了观点,并探索可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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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钱列阳主任总结道,面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种种问题,法律人不能仅局限在法律的圈子里看待这些问题,更应站在国家、社会、老百姓的角度,重新审视法律人的责任与职业伦理,方能真正做到不忘初心,实现辩护律师的使命与追求。举办本次交流活动的目的,既是要帮助青年律师厘清当前司法环境下遭遇辩护人与被追诉人意见冲突时的辩护思路,更重要的是,要提醒青年律师始终牢记作为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伦理和责任,真正做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

常 笑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