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的三思而行

2020-07-15

钱列阳律师的《三思而行—钱律师于青年刑辩律师的交谈》于2015年在法律出版社发行第一版,2019年再版。这本书几乎成为青年刑事辩护律师必读的书。2020年七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举办读书会,交流每个人的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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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案里,情在案外

杨东昊


钱老师在《三思而行》书中指出,一名职业的刑辩律师在办案时要“心在案里,情在案外”。


正如医院的外科医生,有时为了救病人的命需要锯掉病人的一条腿。这是病人的家属难以决定的,但医生就可以做到,也必须要做到。律师在办案时也同样应如此,我们的个人感情不能跟着当事人走,但我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是在案里的,认真办案反而能做到恰到好处,到位而不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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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我的理解是:当情与理发生冲突时,一名职业的刑辩律师是需要用心、用理来分析、判断案情,而不是任由情绪牵着鼻子走。这并不是说职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无情,恰恰相反,这正是为了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我们要摆脱情感的束缚,用最理性的思维为当事人找到一条最适合他的辩护道路。律师不是当事人和当事人家属的情感垃圾桶,所以当他们宣泄情绪时,我们不能随着他们的情感浪潮随波逐流。我们要做的是能够剥离掉所有的情感色彩,从理性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充分体现职业化和专业性。


在法庭上,专业的公诉人、法官不会从情感的角度来评判案情,做出判决。他们会从法律、司法解释、从客观的证据来分析、判断,进而得出结论。律师要做的同样如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与他们抗衡、赛跑,从理性、从法律的层面说服他们,进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才是律师的价值和意义。



刑辩律师的价值感

杨珊珊


上周读了钱老师的《三思而行》,受益颇多,现简要谈下自己对刑辩律师价值的一些思考:


不同于民事律师,许多人会对刑辩律师有个误解,认为:刑辩律师在一个案件中并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尤其是在我国刑事案件审判无罪率如此低的司法环境下,刑事律师的价值体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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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最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以上法条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法律责任。在我看来,刑事律师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这是刑辩律师的定位的必然要求,正如钱老师在《三思而行》一书中提及:“任何一个案件,都要以自己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是我们的第一职业伦理。”其次才是维护司法公正,因为“我们不可能拿着委托人的钱,去追求司法公正”


其次,维护司法公正。这是刑辩律师价值的终级体现。刑辩律师除了是被告人的辩护人之外,还是“社会人”,有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虽然中国刑事司法道路任重道远,但离不开我们每个怀揣司法公正理想的每一位刑事辩护律师的努力,我们在追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需要关注自身对法制建设的责任,做司法公正的捍卫者。



思定而行

常 笑


思职业伦理,思职业定位,思职业基本技能,三思而行对刑辩律师来说是战略性问题。”通读《三思而行》,时而圈写记忆,时而心中触动,时而好似身临其境,时而不明觉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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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悟

我作为律师队伍中的新人,也许是因为没遭受过挫折,身上充满了激情与热血。当有工作或任务时,战斗情绪充沛。但总是忘记在战斗之前,思考一下我们战斗的目的。


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其中所讲述的道理,其实更多的是在后半句,知道自己的目的,才能有所收获。换言之,当我们面对工作之时,往往身体是勤快的,但是思维是懒惰的,对自己的工作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也没有统筹的安排。那么在实际的执行中,犯错反而是难以避免的了。

二、有感

无论是在与钱老师的接触与学习中,还是在《三思而行》书中都能发现:钱老师在面对案件时,绝不仅仅只针对其中的刑法问题进行分析,而考虑更多的是从更广、更高的维度与视角看待案件。


就像一座山,如果坐在那里,你看的再细永远只能看到50%,你看不到山背面是什么”。当读到这句话时,惭愧的说,由于自身经验的欠缺,实际上还难以有切身的体会,只是深感不明觉厉。


这就是《三思而行》的价值!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也会成长为一名独当一面的律师,也一定会遇到挫折与困惑,再回想琢磨书中的道理,我会很更有收获,并颇为欣喜,因为,前辈早在我心里铺好了路。



如何让换位思考成为职业习惯?

杨思凡


专业+换位思考=刑辩律师的核心竞争力


钱老师多次在各个场合提到刑辩律师要有换位思考的意识和能力。我认为对刚步入律师行业的我们而言,换位思考首先要摒弃的就是法律人的傲慢。


低级的傲慢是千千万万过了司考独木桥的法学生心中所想的“如果你可以,那我不是白考了”;进阶的傲慢是做了几年的律师、检察官、法官,长期把手放在“善恶交界之处”就以为自己“摸到了上帝的袍服”;终极的傲慢,是连同法律人一手炮制的法律本身的傲慢。若说低级的傲慢仅在于态度,进阶的傲慢会影响当事人的利益,那么终极的法律本身的傲慢则事关每个公民的生命财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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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公、检、法、律四方中,最不能站在法律的高阶上抱持着这种傲慢的角色。律师应当时刻警醒,只有自己的根扎的足够深、杆长的足够坚韧的时候,溺水者求生的手抓住你,你才能拉住他,而不是被他连根拔起。


当事人在自己最艰难困苦的时候,将手伸向律师,即便再冷,我们也应当坚定的用自己带着温度的手抓住他、温暖他。如果律师带着傲慢,就如同冬天握手时,对方礼貌的摘下了手套,而你怕冷不愿摘掉自己的皮手套,只能导致对方伸向你的手在触碰了一片冰凉后便很快缩回。


辩护律师要从公诉人的角度思考,从被害人角度看案情,从当事人角度做判断,从法官的位置思考建议的可操作性,最后回归到辩护人的位置判断和分析。



“心”、“情”的里与外

张百成


“心在案里,情在案外”;“看全案内法意,想到案外民意”;“刑辩律师的克己复礼”……一段段经典语录在读过《三思而行》之后仍然环绕在我的脑海之中,时刻提醒着我如何在工作中做的更加尽善尽美,与此同时,也指引着我们这些刚刚踏入刑事辩护工作的“新人”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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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每个案件当事人的情况也千差万别,在面对案件时,除了需要我们心思缜密的洞察案情以外,更要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制定如何在合法范围内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方案,从而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那么如何做到这一点呢?钱律师在书中提到,当一名刑辩律师将“情”带入到案件中去,结果往往并不满意,真正的职业刑辩律师需要“心在案里,情在案外”,要将职业素养,认真办案的心放在案里,要做到“到位不越位”的程度。在面对“惊心动魄”的案情时,往往会不知不觉地将个人感情带入其中,这势必会影响对案情的理性思考,也将失去对案情的准确判断,所以我们需要在处理案件时有效剥离开自己的个人感情,理性、冷静的分析案情,这也是我们走向刑辩工作职业化的必经之路。


作为刚刚踏入刑辩工作的我们,除了要夯实业务基础能力,还要不断思考职业伦理、思考职业定位、思考职业技能,方能保持在刑辩领域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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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而行》这本书的内容,在不同时间和阶段来读,收获是不一样的。在执业初期,能读到的是关于刑事辩护技术层面的内容,比如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与办案人员沟通;在执业中期,有了一定的案件辩护经验积累时,能读到的是关于刑事辩护思维层面的内容,比如再读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与办案人员沟通的内容时,就不止于是表达、沟通的具体方式、方法,而是方法背后的思维。这个从“只行不思”到“边行边思”的转变过程,也是我们自己的成长过程。当然,再下一步就是,既能三行而思,也能三思而行,思行合一。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证券基金刑事辩护业务部主任

周致力律师


通过这次读书会,我们发现虽然大家都是看同一本书,但每个人考虑问题的角度是不同的,这体现出了大家背后思维方式的差异。而通过分析这种差异,我们就能找到自己进步的空间,这也是读书会的意义所在。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银行刑事辩护业务部主任

王 帅律师


钱列阳律师经典语录 摘选自《三思而行》

1、对于一个律师来说,“道”是悟出来的,“术”是学出来的。

2、从认识论的角度把握一个案件的实质,认清案件背后的暗物质、潜规则,是在办理荆棘丛生的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必须努力达到并熟练把握的。这或许就是刑事律师的“道”。

3、在认清案件的本质之后,迅速采取有效办法介入刑事案件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为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并依据不断发生的案件新变化,调整策略、手法,进而达到在合法范围内求的当事人的法律利益最大化,这或许就是刑事律师的“术”。

4、有时候明确不该怎么做比知道该怎么做更重要,不知道该怎么做,可能使一个律师失去一个案源,少了一份业务收入;而不明确不该怎么做,可能使一个律师失去心爱的职业甚至身陷囹圄。

5、如果法律界是一个大海,法律条文就是海面上的浪,法学理论就是海面下的各种海流,浪是由海流决定的,而我们律师就是海面上的冲浪者。

6、一个名律师是在做案件,一个优秀律师是在做服务,一个好律师是在做人。

7、做律师的最高境界是做一名好律师,是一个在业内受到尊重和认可,而自己的内心得到平和与安宁的好律师。

8、一个好律师,除了中间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外,一边是社会阅历,一边是文史哲的知识铺垫。形成一个三叉体,相互配合、相互提携、相得益彰。

9、好律师是输出来的。一个律师就像一棵大树,树枝、树冠的每一个叶子长出来,是一次次失败的痛苦、失败的忍受、失败的反思使树根透过地的表层扎向底下的深处,使得自己对经验教训有所归纳总结。

10、律师应该用博弈的心态追求过程,不问结果。一个必败的案子,我们要把损失降到最低;一个必胜的案子,我们应该把战果扩大到最大。

11、刑事辩护律师职业要求你要懂得舍,还要懂得让,还要懂得忍。这舍、让、忍是减轻职业危害必不可少的法宝。

12、归纳、总结、提炼案件的焦点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非常重要的基本功。

13、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法庭辩论中最主要的是两部分:(1)询问证人;(2)法庭辩论。

14、法庭辩论不是拳击赛,而是田径赛。把想说的问题向法官说清楚就够了,而不是要把公诉人驳倒。

15、整个法庭辩论、法庭调查,我们律师与被告是两只手,只有这样才能拍响。

16、你可能在法庭上着重要讲的问题是之前没有想到而临时决定的,为此,一定要懂得舍,有舍才有得。

17、作为一名职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自认为失败的教训比成功的经验更可贵,失败的无奈和痛苦引发的思考比成功的快乐、胜利后的喜悦更持久、更有回味。故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有时候更愿意“炫耀”自己的失败。

18、有罪无罪是一个法律概念,辩护律师不是给“坏人”的恶辩护,而是给一个有罪的人被追究的罪名辩护,为他们应有的合法权利做辩护。

19. “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法律”这句话不是我原创,但我基本认同。

20.人生如一株水稻,年轻的时候对着蓝天生长,向上向上,以为整个蓝天都是自己的。成熟后弯下腰低下头,才发现蓝天之高并不关自己多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