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列阳律师应中国政法大学邀请为“第二期济南公安法治建设研修班”授课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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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上午8点30分,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应邀为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2019年第二期济南公安法治建设研修班”的公安干部们讲授《正当防卫的立法规定与司法认定》。这是近期内,钱列阳律师应邀第二次为该培训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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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律师首先解读了我国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着重阐述了“无限防卫”的相关内容,即“无限防卫”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起因条件(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行为)、时间条件(必须是严重危及到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正在进行时)、意识条件(必须是只针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只能为人身安全利益)、对象条件(必须是只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人)。钱列阳律师并通过“昆山砍人案”这一典型案例解释了正当防卫的实质在于“以正对不正”,是正义行为对不法侵害的反击,目的在于进一步体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接下来,钱列阳律师指出,“捕诉合一”的机制也对公安机关提出新的要求,在侦查案件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分析案件当事人的内心,需从内而外的分析其行为,特别对于可能存在正当防卫情节的案件,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公安机关应充分考虑防卫者面临的紧急情况,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规定,保护防卫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

讲座的最后为学员提问环节,现场提问非法积极踊跃,学员们就立案、取保候审、鉴定等环节中出现的情况一一提出问题,钱列阳律师耐心解答了在座学员们的提问,并总结到:公安机关在办案工作中,不能脱离实际、学理,对于法律法规的适用更不能脱离立法本意,作为法律工作者,要时时牢记保护人权的职责。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钱列阳律师将正当防卫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理论阐述,并通过相关案例进行了立体式剖析,给在座的各位学员带来了不一样的思路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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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