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列阳主任应天津市律协邀请做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2018-11-22

钱列阳主任应天津市律协邀请做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2018年11月17日上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受天津市律师协会邀请,参加天津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500余人的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01.jpg


培训现场


天津市律协为提升天津刑辩律师办案能力,拓宽视野,针对金融等类型犯罪的特点,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共同参加业务培训,实现法律资源共享。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丹萍致辞中表示:这样的培训有助于促进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之间建立相互尊重、健康交往的良性互动关系。天津市律协邀请钱列阳律师和李贵方律师有针对性的培训授课。天津市律协副会长韩士队主持培训。

               钱.jpg


钱列阳律师在授课


钱列阳律师以《金融犯罪的研究与辩护》为主题的讲座,首先以徐翔案为例,分析了金融犯罪中非常具有“技术含量”的罪名: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通过分析徐翔的行为,钱律师对证券市场中的大宗交易、信息优势、连续买卖、蛊惑交易、虚假申报、尾市操纵、抢帽子交易等行为特征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对于因徐翔案而暴露出来的法律规范不完善的地方,钱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随后,钱律师还分别举例分析了内幕交易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以及当前常见的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钱律师指出,之所以出现当前金融犯罪频发的现象,是因为金融实务有着其自身的特点,如金融业发展迅速、变化快,而与之相对的法律法规却严重滞后,且一直为金融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多为非诉类律师,并不了解刑事司法的特点。

钱律师还列举了“黑天鹅”、“灰犀牛”、“明斯基时刻”等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用来向大家解释金融人与法律人思维方式的不同。钱律师指出,对于一些金融从业者和企业家来说,他们认为有些金融模式和企业营销手段是源自自己的聪明才智的创新,但在刑事律师眼里,则可能只是犯罪手段的花样翻新。如以传销平台为掩护的集资诈骗行为、打通“自营”与“理财”防火墙的职务侵占行为、“代持协议”与“丙类户”配合形成的职务侵占行为、“存款”转“质押”形成的挪用资金等,这些其实都是因思维方式问题而导致犯罪不自知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

最后,钱列阳律师向在场律师提出中肯的建议,号召律师深入学习某个特定的行业知识,在不同专业交叉的十字路口,建立自己独特的竞争力。

李贵方律师以“刑事辩护业务实践”为题授课。在提问环节,授课老师和与会律师们互动热烈,两位“大咖”以自己丰富的从业经验为依托,以大量鲜活的案例为载体,诚恳、睿智的解答,深深折服了现场的听众,为与会律师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律师们表示此次培训是提供个人刑事辩护能力的“加油站”和“及时雨”,对进一步提升天津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起到了指导作用。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