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的预防与辩护”主题论坛在大连成功举办

2018-10-16

20181013-1014日,以金融犯罪的预防与辩护为主题的中世律所联盟百合沙龙活动在大连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承办,汇集了数十位来自全国各地的联盟律界精英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近五百人,会中结合大量真实案例共同探讨如何为当前各类新型金融犯罪展开预防及辩护问题。


01   法大所副主任王彦龙律师致欢迎辞

  法大所高级合伙人张旭涛律师主持论坛

                                                               王彦龙律师

                                                                张旭涛律师


02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

  发表《操纵证券市场罪辩护的几个问题》主题演


钱烈阳律师以他曾经承办的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为例,围绕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规定,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相关知识及实践中的行为特征。钱律师指出:实践中最普遍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是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所谓信息优势,主要是指行为人相对于市场上一般投资者对标的证券及其相关事项的重大信息具有获取或者了解更易、更早、更准确、更完整的优势。如果行为人具有了这样的信息优势,并且有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行为,那么将会按照《刑法》第182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罪。

钱律师还进一步对“连续买卖”进行了解释,只有达到在1个交易日某一证券2次以上或在2个交易日内交易某一证券3次以上的,才属于《刑法》要打击的连续买卖行为。而且,这里所称的“买卖”,不仅仅包括实际成效的买入或者卖出交易,还包括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行为。

钱律师还举一反三,详细讲解了操纵证券市场中的其他行为,包括约定交易、蛊惑交易、洗售交易、虚假申报、抢帽子交易、尾市操纵等常见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独具幽默性的总结,为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日常从业行为敲响了警钟。

钱律师还从法律人与金融人士逻辑差异的角度出发,重申刑辩律师要钻研金融法律,通过对知名案例的剖析,讲解金融业存在的大量习惯性职务侵占犯罪现象,对金融犯罪辩护中常见的金融法与刑法不衔接等专业难点进行深入探讨。

钱列阳律师

03   浙江京衡所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律师

       发表《金融风险成因与司法调控界限》主题演讲

陈有西律师,从宏观的角度对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乱象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对合法民间融资和集资犯罪的界限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陈有西律师


04    索通所副主任:何峰律师

  发表《金融案件中的刑民交叉问题及律师风险防范》主题演讲

何峰律师通过如何对非法集资案件的资产进行处置展开演讲,结合丰富的刑辩经验,对处理刑民交叉案件辩护思考逻辑、分析维度及处理技巧进行讲解。

何峰律师


05   东恒所高级合伙人:刘飞律师

      发表《非吸案件辩护视角》主题演讲

刘飞律师从二十年的警察办案经历出发,分享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地方政府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理态度和处理方式,以亲自办理的多起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为切入点,从宏观辩护的视角对非法集资案件提出了多种非常规辩护思路。

刘飞律师

06     兴业所高级合伙人:马力国律师

  发表《涉众型商事犯罪的刑事辩护》主题演讲

马律师结合个人多年刑事辩护经验,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中主观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具体指向和特征进行归纳与分析,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鉴定意见、查封、扣押等问题,进行分析与讲解。

马力国律师

07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谢杰

  发表《金融刑法理论与实务前沿问题》主题演讲

谢杰教授的分享主要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要点问题,谢教授提出:“非吸的犯罪不在于吸引资金而在于资金的使用中出现了违法问题”,“网贷公司没有有效的风控和催收能力才是债台高筑的根本原因”,谢教授还在会中对比特币等新型金融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

谢杰教授

08   四方君汇所高级合伙人:肖敏律师

  发表《经济犯罪辩护中的说服技巧》主题演讲

肖敏律师结合个人多年民事、刑事辩护经验,对如何让法官认可你的辩护、如何说服法官、如何成为法官的“助手”结合大量案例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肖敏律师

09   联盟商事犯罪法律事务研究中心主任、法大所高级合伙人:刘迎久律师

  发表《金融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方法》主题演讲

刘迎久律师对非法占有目的的法律规定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金融类诈骗犯罪的边界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见解。

在演讲结束后,刘迎久律师还进一步对今后商事犯罪法律事务研究中心的工作进行了说明,热情邀请中心成员及广大联盟律师借助联盟各类活动及网络平台进行经验交流,对遇到的困难共同探讨、共同进步。

刘迎久律师

10    辽宁大学法学院:赵丙贵教授进行会议总结

赵教授对本次沙龙的成功举办表示了肯定,并期待类似联盟沙龙活动能够再次举办。赵教授鼓励联盟律师:“刑法是法律体系中最高层的食物链,各位律师们在法律实践一线中所做的一切都是对我们现有法律体系的一种完善”。

赵丙贵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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