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高尚全教授莅临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听取相关金融案件情况汇报

2018-05-23

      2018年5月23日上午9时许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高尚全教授莅临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听取律所主任钱列阳律师汇报金融犯罪相关案件情况。



  

  律所主任钱列阳律师着重汇报了当前金融犯罪案件中的一些共性问题,比如,在金融犯罪领域中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的边界很模糊,使得二者在制度衔接上存在空白处,这种情况有可能会导致刑事处罚范围扩大化,不利于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本身的良性持续发展。高尚全教授认真听取了情况汇报并进一步追问钱列阳律师,关于当前金融领域刑事政策和刑事实务中的一些问题



   

  比如,在金融犯罪案件中常会出现一种特殊的“证据”,即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认定函,会对诸如内幕交易罪中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等核心要素作出认定,而法院往往会据此作出构成犯罪的关键性认定。那么,此处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这种“认定函”本身是否具备合法性从而能够成为证据,尚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属于书证,也有观点认为不属于书证,仅是国家机关之间的往来公函;另一方面,“认定函”的内容是定罪的相关核心要素作出认定,但并无具体的人员对“认定函”的内容负责,即在“认定函”末仅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盖公章,而没有具体人员的签名,换言之,如果对“认定函”的内容有异议,无法申请要求出具“认定函”的具体人员出庭作证并接受询问,以详细说明作出认定的相应依据和理由。对此,钱列阳律师和高尚全教授进行了探讨并交换意见。

   



  此外,高尚全教授将其著作《改革建言与领导批示》赠予钱列阳律师。这本著作所收录的建言,“有的是事关全面的改革总体规划设计,有的是改革的理论创新,有的涉及发展战略和政策,有的是重要领域的改革,有的是针对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矛盾提出的解决办法“这些改革建言和领导批示是关于中国改革历程的历史文献资料,它为关心中国改革的人民了解中国改革决策的具体过程和细节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在近两个小时的会面交谈结束后,钱列阳律师邀请高尚全教授合影留念,高尚全教授欣然应允。于是,在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前,留下了这张颇有意义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