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应邀参加第二届“法政论坛”

2018-05-15

     2018年5月11日,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和吉林大学法正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二届“法政论坛”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大教室召开。本期论坛的主题是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在司法实践上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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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戴长林、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和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律师以及长春地区及全国各地的律师近百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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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论坛上,钱列阳律师讲述了对于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运用“三项规程”、如何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问题的看法, 并向参会代表讲解了律师的工作技巧。钱律师认为:庭审实质化的核心在于法庭质证的实质化,而质证的实质化的核心则在于核心证据的质证实质化,故必须要让相关的证人、鉴定人出庭,当庭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辩护律师虽然有权向法院申请证人、鉴定人出庭,但结果却是法院认为不具有必要性。因此,如何向法官说明证人、鉴定人出庭的“必要性”,有时是律师与公诉人争论的至高点。钱律师提出了证人、鉴定人应当出庭的几个理由,包括已有语言的不完整、不准确、不合常理、不合逻辑、前后矛盾。律师应当特别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论述,而不是泛泛地提出一个出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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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钱律师与戴长林、陈卫东教授、徐宗新律师进行了公开的探讨,互相交流了各自的经验和看法。参与论坛的律师们也非常投入,踊跃地提出问题,并发表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