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与刑事辩护”专题沙龙活动在同望举行

2018-04-16

  为深入学习领会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律师在扫黑除恶活动中的刑事辩护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利益。由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广西奎路律师事务所、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并由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扫黑除恶与刑事辩护”专题沙龙活动于2018年4月10日晚在同望律师事务所南宁总部“同望法学讲堂”举行。来自区直和南宁市律师事务所50多名刑辩律师参加本次刑辩业务研讨交流活动。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曾担任过著名演员刘晓庆涉嫌骗税案、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受贿案辩护人的我国著名刑辩律师钱列阳应邀莅临本次沙龙活动,与在场律师做经验分享与交流。

  在谈到如何端正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理念时,钱列阳律师用四句话予以概括:“政治问题法律化,法律问题专业化,专业问题技术化,技术问题细节化。”他同时强调,刑事辩护律师要守住法律的红线和法律人职业的底线,要勇于承担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与使命。辩护律师就如同天平一端的砝码,只有切实履行好律师的辩护职责,才能与天平另一端的公诉方相互制衡,使法院的天平实现公平与正义。钱列阳律师在与在场律师互动环节中,还分享了自己在职业生涯转型后创办专门从事金融犯罪辩护业务的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的心得体会,同时鼓励年轻刑辩律师,既要在规划上坚定地走专业化道路,又要在知识结构上向复合型人才发展,这样才能使自己在专业领域取得长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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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钱列阳与在场律师互动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龚振中、广西奎路律师事务所主任韦荣奎、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超麟、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伍志锐、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梁鹏分别结合自己的学习和执业实践,就律师如何在扫黑除恶活动中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职能,独立行使律师的法定职责,通过依法开展辩护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等问题发表自己看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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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振中(左上)韦荣奎(左中)刘超麟(右上)

伍志锐(左下)梁鹏(右下)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黄玉华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希望广大刑辩律师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辩护工作,既要依法履职,敢辩真辩,将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落到实处,又要准确把握法律、司法解释和刑事政策规定精神,吃透案件的事实证据,将专业辩护和有效辩护落到实处。

  黄玉华表示,刑事辩护主题沙龙是律师开展刑事辩护研讨,促进刑事辩护业务交流与经验分享的一个很好的形式,也是刑事辩护律师携手前行,共同进步的一个重要平台。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和广西同望律师教育培训基地将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沙龙活动的举办,为刑辩律师交流搭建永久的服务平台。


微信图片_20180416091021_副本.jpg黄玉华发言



注明: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