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全面依法加强私募行业的自律工作——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

2018-03-15

    2018年3月1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由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主持,协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家夫出席会议,法制工作委员会主席、嘉实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赵学军,自律监察委员会主席、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郭特华及两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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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全面总结了2017年的基金行业的自律工作。2017年,协会的行业自律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证监会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总体部署,全面履行《基金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遵循《章程》凝聚的行业重托,坚决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协会全年受理投资者投诉2090件,启动自律调查和专项核查上百次,对24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暂停备案的自律管理措施,注销机构112家,已累计对52家机构、23名从业人员作出了撤销登记或取消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自律工作的威慑力和公信力正在不断增强。同时,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体制机制优势,依法履行调解职能,把化解纠纷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年达成调解金额9.7亿,让广大投诉人有真实的获得感。


  会议认为,2018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开局之年。协会的自律工作应当以改革精神为驱动,以法治精神为保障,努力建设新时代的社会组织,带领基金行业为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作出重要贡献。会议指出,2017年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底,登记机构达到22446家,管理基金66418只,规模11.10万亿元。一方面,私募基金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增加市场活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与美国280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7.3万亿美元的情况相比,多而不强,杂而不专,特别是一些机构鱼目混珠,利用私募基金名义从事非法集资业务,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败坏了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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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依法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努力推升行业执业标准向国际看齐,对私募基金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对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都至关重要。一是要充分发挥会员的模范示范作用,严肃入会标准和程序,以最严格的执纪问责冲撞行业底线的会员机构,树立会员品牌和形象,有序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入协会;二是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调解的弹性优势,对于能够自行化解纠纷、消除不良影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启动自律调查,不采取纪律处分措施;三是要坚守行业底线,维护行业秩序。已经被司法机关、监管部门认定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不再符合登记规定的,应当从快予以注销并依法追究有关从业人员责任。对于出现异常经营情形的非会员机构,要建立针对性的快速处理机制,要求其自行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交法律意见书,自负成本,自证清白,否则予以注销。


  会议指出,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以来,已有2654家律师事务所累计共出具16489份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在规范登记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发现一些律师事务所毫无执业能力,甚至存在“叫卖”法律意见书的情况。会议强调,要深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基金行业和公众财富看门人的积极作用,趋利避害,一方面不再接受曾为非法集资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另一方面吸收精通基金法律业务、执业质量和信誉有保障的律师事务所加入协会成为联席会员,建立健全会员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标准体系,为全行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基金法律服务。


  洪磊会长感谢与会专家的建言献策,将根据会议研究确定的思路,尽快形成相关自律规则和工作机制,按程序报告证监会和理事会表决后颁布实施。2018年,协会的自律工作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聚焦私募基金,全面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和督促基金行业回归资产管理本源,推动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出席名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一、主席


赵学军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职副会长


二、联席主席


莫泰山 上海博道投资公司董事长


张学兵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三、委员


陈    婷 贝莱德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    琪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冯    果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郭    雳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甘培忠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    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雷继平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原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民二庭审判长


林    虹 北京海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钱列阳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宋萍萍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风控委主任


王    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张    顺 新天域资本合伙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


一、主席


郭特华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兼职副会长


二、联席主席


罗    茁 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合伙人


赵    军 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委员


波    涛 前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


刘纪鹏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


芮跃华 原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宋国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杨光裕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俊逸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监督处处长


张子学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原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


列席专家


熊    伟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注明: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基金业协会”